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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情况汇报

时间:2010-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377

四川省南亚办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垦办[2010]19号)精神,大力推进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促进热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和保障。我省按照农垦办【2010】19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和落实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基本情况

  当前,我国农业已进入标准化时代,即运用“统一、简化、协调、选优”原则,通过制订和实施标准化生产规程,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纳入标准化生产和标准化管理的轨道,融先进技术、经济、管理于一体,使农业发展科学化、系统化。实践证明,农业标准化不仅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只有通过标准化生产,才能把现代的科学技术和实用的成熟组装技术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完美结合的最佳效益,达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

  创建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是实现新阶段热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农产品生产,对热作标准化生产是有力地促进。我省通过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创建,探索热作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发展、规模发展、高效益发展的成功模式,并通过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的实施,带动农民从观念上根本改变传统的种植习惯,建立全新的、适应市场需要的生产经营理念;采用规范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获取优质、无公害热作产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民增收。我们在广泛宣传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园重要性、必要性的基础上,动员主要热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热区行政领导、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思想认识,参与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积极性高涨。经过各地申报和审核,首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10个(农办垦[2010]59号文公布),初步形成我省第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基础。

  二、主要经验

  1、选择条件好的生产园为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基地

  我省龙眼、荔枝、芒果,因成熟期晚于沿海主要产区2个月,市场销路好,农民种植的积极性很高,发展速度很快,但存在技术缺乏、投入缺乏、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选择已经有一定基础条件的生产园进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顺应了园区发展需要,解决了生产中技术缺乏、资金缺乏的难题,很受当地领导和群众欢迎。由于他们有较高的生产积极性和前期园区建设工作的基础,一旦按照项目要求实施规范建设,能使先进技术、科学管理落到实处,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如我省攀枝花的芒果产业是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地方政府非常重视,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也应运而生。但由于生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般果园的平均产量在700公斤左右,产值4500元左右;通过实施标准化生产,平均亩产可达1500公斤,收入可达6000~12000元/亩,经济收益比普通芒果园高30%~50%,比种植其它农作物收入高2~6倍。使当地农民直接看到了标准化生产产生的巨大效益。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创建,起到了“带着农民干,必先做给农民看”的示范效果,对大面积推广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产生了榜样作用。

  2、选择具备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为建设主体

  我省荔枝、龙眼、芒果的主要产区,经长时间的发展,省、市级的龙头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的实力。他们不仅自有土地,还与农户签订了大量的租地协议,形成的果园规模一般都在5000亩以上,公司拥有相当的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在攀枝花混撒拉、梅子菁、盐边、桐子林等村镇,地处边远、是彝族聚居区。80年代后期,先后成立了《德益果品开发有限公司》、《大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锐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鸿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专门从事芒果及亚热带水果种植销售。公司有规模化的果园,建立了稳定的技术队伍和营销队伍,在全国来讲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对当地农民很有号召力。公司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环节,对农户进行指导,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技术问题、市场销售问题,得到农户的信任,每年都与公司签订生产销售合同。如果通过这些龙头企业来带领农民实施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预计,在这些地区,通过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能有力提升果园现有的产出能力,还可带动科技文化培训工程的开展。在此活动中,将有80%的少数民族农户得到有效的科学技术培训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项目实施将使区内农民逐步摆脱小农经济的封闭模式,日益接触并投入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有助于落后地区的人民群众更新观念,提高国民素质,使项目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3、积极协助有条件的单位申报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

  过去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基地建设,只是在局部地区进行,范围和规模都比较小,也没有形成操作性强的成熟经验。贯彻落实(农垦办[2010]19号)文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是转变热作生产方式的重要措施和发展方向。在此前提下,我们总结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搞得好的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组织实地参观学习,树立现代农业生产的样板。同时对申报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项目单位,进行认真培训和指导,支持有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企业参与创建活动,进一步密切了热作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的联系,更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建设过程中,农民专合组织、龙头企业是较好的承建载体(在申报条件中明确这类组织可以申报)。但是由于长期形成的管理模式,省农业厅的财务不能直接对企业拨付项目经费。即,一旦龙头企业承担标准化生产示范园项目建设,会得不到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这必导致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只能在农业部门进行,而农业部门往往很难有自有土地,并且是1000亩以上的规模的土地。并且,在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的过程中,农业部门虽然有组织能力、技术能力,但没有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关系更直接、更紧密。根据我省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实践,我们认为,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应是当地农业部门的管理、技术力量和龙头企业的组织、实施力量有机结合,由两个部门联合申报创建项目,上级部门批准立项后,明确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方向,与两个单位签订实施合同,以此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项目落实的问题,使项目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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