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垦函[2007]10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垦系统专业
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查的函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促进农垦系统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对农垦系统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垦区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员,重视垦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填报《农垦系统专业合作组织调查表》(见附件1)和《垦区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通讯录》(见附件2)。
2.各垦区要将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垦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专业合作组织的登记注册、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建立、民主管理、生产经营、盈余分配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的发展思路等。
3.各垦区请到中国农垦信息网(网址:www.farmchina.org.cn)上下载各项表格。
4.上述表格和书面报告请于5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
报送我部农垦局经贸处。
联 系 人:李 菊
联系电话:010-64192626
电子信箱:nkjgych@agri.gov.cn
农业部农垦局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袁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