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时间:201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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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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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关于抓落实的系列指示精神,遵照韩长赋部长在全国农垦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强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相互协调、改革进程相互衔接、改革成果彼此配套。要组织精干工作力量搞好检查评估,对重点工作及时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纠正,确保中央各项政策能够落地生根”指示精神,为全力推动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中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督导工作方案。
一、确定基层联系点,建立督导长效机制
在全国35个垦区、70个农场分别建立农垦改革发展基层联系点。部农垦局、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与有关部委分管部门共同组成联系督导小组,由部农垦局和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司局级领导干部任组长,每组联系4到5个垦区、每个垦区联系两个农场,不定期深入垦区一线,全面了解并及时掌握各垦区中央农垦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示范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文件解读、政策宣讲、实地调研、工作指导、经验总结等工作。每组确定一名年轻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各垦区要参照部级联系点制度的做法,成立省级督导小组,邀请省有关业务主管同志参加,建立督导制度,明确督导任务,推动政策落实。省级督导小组组长、联络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应参加到部级督导小组中,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交流,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明确督导内容,扎实推进督导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总体要求,聚焦中心工作,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要求,明确工作推进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强化检查指导,推动中央农垦改革发展文件在各垦区全面落实。
(一)2016年主要督导内容
1.向省委省政府做了一次农垦问题专题汇报;
2.邀请分管省领导到垦区做了一次现场办公或调研;
3.成立了由省领导牵头、职能部门参加的农垦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4.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本省农垦改革发展贯彻落实意见、分工意见;
5.围绕本省农垦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配套文件或方案;
6.组织本省农垦企业开展了改革发展专项试点和综合示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先行先试;
7.对本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完善、推动落实;
8.组织召开了本省农垦改革发展工作会或现场会;
9.组织开展了农垦改革发展专题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主要督导方式
一是专题督导。部、省督导小组要结合垦区实际和联系点改革发展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本小组成员开展专题督导,多层次开展政策宣讲和文件解读工作,确保中央文件精神在农垦系统家喻户晓。及时了解中央文件在各省贯彻落实情况和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各省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工作成效、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掌握各联系点改革发展推进情况一手材料。专题督导可与日常督察相结合。
二是集中督导。2016年农业部计划安排三次集中督导,上半年重点对贯彻落实文件主要举措开展督导;下半年重点对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年底对贯彻2016年落实文件总体进展情况和成效开展督导。省级督导小组应配合做好集中督导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向中央的专题报告。集中督导可与专项督察或重点督察相结合。
三是信息快递。在《农垦情况》上开辟“农垦改革发展快讯专栏”,建立“督导工作微信群”,及时反映各省、垦区、联系点落实中央文件工作改革发展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为全面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在《农民日报》、《中国农垦》等中央和省级报刊杂志和“中国农垦信息网”上开辟专栏,及时报道试点示范工作成效和经验。适时以农业部专报、信息专报、农业部信息等形式报送农垦改革发展重要成果。
四是交流会商。部、省农垦管理部门要不定期组织督导小组人员进行交流会商,总结交流各省、垦区、联系点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针对建议和问题分析研究对策,为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工作提供思路和路径。适时组织部、省层面业务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讨论、决定重大关键问题。
三、精心组织实施,务求督导取得实效
2016年是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建立专项督导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垦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和加强实践锻炼的重要内容,对于深入了解基层农场改革发展现状、及时掌握农垦改革发展动态、密切与基层农垦部门和干部职工联系意义重大。部、省农垦管理部门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确定联系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安排,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重视发现、总结、提炼基层推进改革发展实践经验,每次赴基层调研、督导后要形成调研报告或工作研究报告,及时报送联系点工作信息,积极参加交流会商、联席会议、集中督导和中改办督导活动,共同为推动农垦改革发展取得实效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杨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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