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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转基因产品安全管理工作

时间:2002-09-28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2903

自今年12月21日起,卫生部将接受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的申请。在此之前,对向农业部提出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证书申请的境外公司,农业部将采取以下临时措施:向中国出口转基因生产物的境外公司可在申请安全证书的基础上,持本国或第三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有效文件,向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申请“临时证明”。进口商可持境外公司已取得的“临时证明”办理报检手续,并按《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标识。该临时措施有效期截止到2002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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