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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垦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1-16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1147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广州、南京市农垦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为真实反映农垦经济社会运行状况,准确把握农垦发展形势,有效发挥统计服务政策制定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现将做好2017年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计信息是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是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手段之一,已成为信息时代的重要资源。各单位要提高对农垦统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统计部门及统计人员要增强岗位意识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精益求精。

(二)认真实施。统计年报是农垦综合统计工作的核心内容,各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制定科学可行的实施办法,加强对统计年报工作的过程管理,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准确、全面、客观地搜集和整理本垦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确保统计数据有来源,统计报表有依据。

(三)注重实效。农垦综合统计年报数据质量对于掌握全国农垦经济社会发展实情至关重要,是衡量农垦综合统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各单位统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分工安排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做好各填报单位统计资料的接收、审核、整理、汇总及催报工作,要按照“随报随验”原则,对上报的统计数据做到及时查询、审核,对查询、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退回并要求各单位核实后及时据实修正报送。填报期间,农业部农垦局将对各单位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抽检,对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将予以约谈、通报。

三、报送时间

2018年2月14日前。

四、报送方式

网络报送。请各填报单位统计部门将审定后的农垦综合统计年报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农业部农垦局发展计划处和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同时,报送农(牧)场基本情况表(表样随后下发)。

农业部农垦局发展计划处邮箱:nkjjtch@agri.gov.cn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邮箱:chengwq@sina.com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垦局发展计划处 陈炫汐 010-59192689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程维歧 010-59199566

农业部农垦局  

2018年1月15日

农业部农垦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垦综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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