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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非公有林业发展”座谈会在京召开

时间:2003-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854

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大力扶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非公有林业发展”座谈会3月17日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在座谈会上强调,要更新观念,解放思想,大胆尝试,不断总结成功经验,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种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   李育材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十年来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在,非公有制林业已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力量,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在林业生态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最近五年,林产工业发展的总投入中,近90%是民间资本;非公有林在新造林面积中占了80%以上,个别省区达到90%(包括退耕还林);许多造林大户、非公有林业主迅速崛起;有些地区非公有制林业已成为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   李育材说,从总体上看,虽然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较快,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在外部环境及自身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认识上存在偏差,这是制约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重要思想障碍;二是融资贷款难,渠道单一,贷公不贷私,影响了非公有制林业进一步发展;三是税费过重,给非公有制林业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四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所有的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本着“三个有利于”的精神,积极引导、鼓励非公有制林业发展,从政策上、资金上予以扶持。   李育材强调,当前,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和五大历史性转变给我国林业生产力带来了一次历史性的大解放,也给林业生产关系调整带来了一次历史性的机遇。在这种条件下,我们要积极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把所有制结构调整与体制转换结合起来,完善鼓励和扶持政策,加快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创新、创业潜力;要把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林业的工作重点,只要有利于改善生态,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经济成分都可以参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要把发展非公有制林业纳入林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从总量与结构、机制与体制、资金与项目、政策与环境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更多地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引导与促进民间投资向林业流动;要依法保护私有林,要在税费、森林采伐限额等问题上与公有林同等对待,鼓励非公有制林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在森林资源评估、凭证运输、林地林木的继承转让和入股、种苗市场准入等方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要求,制订一系列有利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些办法可在个别地区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国推行,以激活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创造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林情的有效途径。   会上,北京、内蒙古、广西、福建等省(区、市)林业厅(局)的有关负责人及民营林业企业家就加快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推进由部门办林业向全社会办林业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提出了建议。 来源:林业部网站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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