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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8-05 作者: 来源: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点击次数:54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村能源办公室:

  根据农业部安委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下半年,特别是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村沼气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在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充分认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层层负责,责任到人。

  二、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处置

  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立即对各类农村沼气工程和利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要根据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重点检查规模化生物燃气工程建设及生产使用情况,并对历年建设的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的安全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筛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理措施,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苗头和异常情况密切跟踪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宣传沼气安全管理常识,切实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开展培训工作,发放安全使用手册或挂图,提高广大农村沼气用户的安全使用意识,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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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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