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动态 > 媒体报道

保障科学发展 保护耕地红线——写在第十九个全国“土地日”

时间:2009-06-25 作者:高文 来源:农民日报 点击次数:8718

  人均耕地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这是我国的土地国情,且短期内难以改变。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中期,人口还在继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对国土资源的需求将持续上升,特别是一大批新上的“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项目需尽快落实,土地供需矛盾尖锐。空前严峻的资源压力警示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一方面坚持保障科学发展,以土地供应政策和利用方式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坚持保护耕地红线,牢牢守住子孙后代生存发展、安邦立国的根基,使有限的土地资源顺利承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长久繁荣。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需要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加强土地政策与财政、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协调,从土地规划、计划、审批等手段入手,在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积极参与调控。严格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认真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严控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基础上,把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叠加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去,加强规划的统筹和管控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地农用,农地“农民”用。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差别化计划管理。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需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健全和落实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四条线不能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耕地实行先补后占,确保占补平衡。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改革完善征地制度。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需要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从规划、标准、市场配置、评价考核等方面大力推进节约用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

  完善节约用地标准,加强评价考核,形成倒逼机制。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盘活存量用地。鼓励开发利用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对低效用地特别是工业园区低效用地进行二次开发,提高投资强度、建设容积率和产出效率。土地开发利用要综合考虑地下、地表和地上,开辟土地利用的新空间。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需要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从当前看,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能够更加有效地驱动农村消费需求;从长远看,开展农村土地整治能够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要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平台和抓手作用。实践证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建设性地保护了耕地,保障了发展,这项工作有规划,有资金,有经验,大规模推进恰逢其时。国土资源部门已启动了“万村土地整治”和重大工程,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体规划,整村推进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实行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同时,组织实施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区域整治开发和重大工程,打造粮食产能核心区和战略后备区。

  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健全机制,变土地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与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构建土地执法的共同责任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利用科技手段建立卫星遥感数据全国“一张图”,并将审批、供应、使用、补充、执法监察等业务系统整合为计算机网络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违法问责,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严格土地违法问责。开展督察,保持专项督察力度,对耕地保护不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违反土地供应政策等重大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加强对突发事件、重大事项的实地核查,建立早发现、早制止和早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

  土地资源是世世代代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共同努力。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更好地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有更大的进步、更好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张秋生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