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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设立专项周转金扶持垦区非公有经济

时间:2002-06-1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747

首批资金1900万元已下拨到位 农垦日报报道:近日;总局作出决定:单独拿出一笔专项周转金,用于扶持职工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非公有制经济。 5月31日,总局召开下拨非公有经济周转金会议,会上,首批资金1900万元下拨到位,八五二、二九一、红卫、大西江、肇源、延军等21个农场及北药集团、绿色食品集团等负责人与总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签订了扶持资金借款、使用合同。 总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母松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项资金将重点扶持垦区龙头带动型企业、科技示范型企业、出口创汇型企业及特色基地企业。凡经垦区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并属重点扶持的非公有经济企业均可申请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为短期有息借款,借款期限为3至12个月。在签订借款合同时,项目单位必须出具有效的企业担保书或有效的资产抵押证件。对按期偿还借款、信誉度好的企业,总局将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对未能如期偿还到期借款本息的项目单位,总局将按合同和有关担保文件用经济、法律等手段追索有关人员的责任。 母松华在讲话中说,总局能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几千万元的资金用于扶持非公有经济,这充分说明总局党委对发展非公有经济的高度重视。各分局、农场都应以此为契机。为发展自营经济做些实实在在的事。 母松华说,大笔资金投入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后,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工会和计委也要负起对项目的选择、运行、指导的责任。要层层签订资金使用合同,并抓好跟踪问效工作。各单位不仅要对本单位负责,而且要对上级负责,不仅要对现在负责,而且还要对历史负责;不能要钱时积极,还钱时消极,更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如果沙锅捣蒜失去信誉,总局将采取制裁措施。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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