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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的通知

时间:2002-12-3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028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农业部定于2003年1月上旬在北京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会议后期召开各专业会议,现将农垦专业会议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主要领导1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负责人1人。已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农垦单位,不另派人参加,由大会代表直接参加专业会议。山西、吉林、内蒙古、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贵州、青海、宁波、南京、广州、昆明等省、自治区、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农业厅农场管理局、新疆畜牧厅牧场管理局各派主要领导1人参加。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专业会议定于2003年1月8日下午至10日在北京召开,会期2天,请会议代表于1月8日16:00前报到。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垦区将下列材料一式3份和软盘带到会上。 1、已定稿的2002年度工作总结和2003年工作安排。 2、农垦2002年大事记素材。 3、2002年垦区基本情况。 (二)请按名额参加会议,不要超员。 (三)请于12月30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性别、民族等情况告我局综合处。 电话:(010)64192657,传真:(010)64192659 (四)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凭此通知自行前往北京华润饭店报到。(北京市建国路35号,电话:010-85772233-转前台) 附:华润饭店行车示意图 二ΟΟ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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