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州、南京市农垦主管部门,云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精神,加快推进农场实施联合联盟联营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企业集团。2016年9月,以垦区农(牧)场和企业自愿为原则组成的中国农垦农场联盟在安徽滁州成立,目前已有成员单位100多家,正在申报的单位500余家。2017年,为加快推进中国农垦农场联盟的实质性工作,切实增强各农场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协作,积极探索农资联合采购、农产品统筹销售和农业社会化统一服务的新路径,我们将在认真总结联盟联营战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中国农垦农场联盟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农垦农场联盟章程》(详见附件3)规定,现请各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详见附件1)推荐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以更好地履行联盟理事会赋予的职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建议
各理事会成员单位1名主要负责同志。
二、有关要求
(一)联盟理事会是联盟的领导机构,也是联盟成员大会的常设议事机构,此次推选的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经审批后将在农场联盟承担重要的职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推选工作,从严审核把关,并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推荐表(见附件2)请于2017年1月2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扫描件反馈中国农垦农场联盟秘书处。
(二)理事会理事在任职期间出现工作调离原单位等情况,由该单位另行安排人选接任理事职务并及时上报联盟秘书处备案。
(三)农垦系统各农(牧)场及企业请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联系人:尹天新 郭庆
电话:010-66170330 010-66183138(传真)
联系邮箱:nkjslbgs@163.com
附件1中国农垦农场联盟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名单.zip
农业部农垦局
2017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