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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5069

农垦农[200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农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国农垦系统开展“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现将《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试行)》(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使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和扎实推进,我局决定先在部分垦区进行试点(第一批试点名额分配见附件4)。没有列入第一批试点的垦区,也要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列入第一批试点的垦区,要根据《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试行)》要求,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创建内容和创建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做好申报工作。
      三、在申报过程中,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申请书》(见附件2),并制定本单位《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见附件3)。申请书和实施方案要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文字精练,论述清晰。
      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要全面审核,严格把关,并正式行文报送。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文档于2006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农业处。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010-64192684,64192652(兼传真)
      电子邮件:nkjnych@agri.gov.cn
 
      附件1: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试行).doc
      附件2: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申请书.doc
      附件3:创建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
      附件4:第一批试点名额分配表.xls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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