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市[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精神,落实我部“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大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6]7号),中国名牌农产品推进委员会决定从2006年开始开展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现将《2006年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单位: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联 系 人:薛志红、李承昱
联系电话:010-64193156、010-64192313
材料寄送单位: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连海、刘小娟
联系电话:010-65521816、010-65520095
传 真:010-65520119
电子邮件: liuxiaojuan@agri.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
邮 编:100020
二○○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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