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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07年全国农垦教育、医疗卫生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时间:2008-01-0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135

(2008)农垦(科社)字第2号

关于开展对2007年全国农垦教育、医疗卫生

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

  近年来,在各垦区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国农垦教育、卫生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各垦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为国家各有关部门和领导了解和支持农垦教育、卫生事业提供基本信息资料,取得了良好效果。2008年,我局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结合垦区教育、卫生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工作。请各垦区积极配合,认真做好2007年相关工作的总结和数据搜集、汇总、上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材料要求

  (一)基础教育

  (1)调查表:按附件1要求填写。

  (2)文字总结部分:2007年垦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基本情况,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垦区落实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垦区近年来基础教育机构移交情况、存在的问题、成效、经验、教训及建议等。

  (二)医疗卫生

  (1)调查表:按附件2要求填写。

  (2)文字总结部分:2007年垦区医疗卫生工作改革发展基本情况,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垦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建议;垦区近年来医疗卫生机构移交情况、存在的问题、成效、经验教训及建议等。

  二、其它要求

  (一)垦区上报文字总结材料中的数据要与调查表及当年《中国农垦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相一致,同时要保证数据的连续性,如本年度上报数据与上一年度上报我局的数据有较大差距时,请说明原因。

  (二)教育、卫生工作已完全分离、工作已全部完成的垦区,可不填报调查表,重点针对教育卫生移交对垦区、农场产生的影响进行文字总结。

  (三)请各垦区将调查表及文字材料于2008年3月15日前加盖局章后寄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电子版发送至农业部农垦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

  1、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026;电话兼传真:(010)64192634,64192688;联系人:陈晨。

  2、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培训部,联系人:张友植,电子邮箱地址:nkzyz@163.net,电话兼传真:(010)81702448;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对2007年全国农垦教育卫生调查的通知(发文稿).doc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责任编辑:杨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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