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升农垦农产品质量水平,我局积极推进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转型升级,在原追溯系统基础上开发运行了农垦全面质量管理平台。按照我部关于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简称国家追溯平台)有关要求,请各垦区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承担农垦农产品全面质量管理项目的农垦企业和相关单位,尽快完成在国家追溯平台上的注册,实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具体要求如下:
一、注册单位。重点为承担过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或农垦全面质量管理项目的并且目前仍在农垦全面质量管理平台上有效运行的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参考名单详见附件1)。
二、注册流程。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登录国家追溯平台,按照提示要求逐项完成注册信息的提交。提交注册信息后,请与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完成经营主体注册的审核(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三、数据共享。相关农垦企业和项目单位在国家追溯平台上完成注册,实现农垦全面质量管理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后,通过运行农垦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即可与国家追溯平台实现数据的互联共享,在国家追溯平台上体现主体信息、产品批次信息和流向信息,关联显示农垦全面质量管理生产过程详细信息。
四、平台对接。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农垦全面质量管理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制定对接工作方案,开发数据交换接口,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农垦全面质量管理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顺畅对接,实现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五、时间要求。2020年6月底前,各单位完成在国家追溯平台上的经营主体注册工作。
工作咨询联系人: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王叶雷
联系电话:010-59199556, 13720004885
附件
1.经营主体参考名单
2.国家追溯平台生产经营主体注册操作流程
农业农村部农垦局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1.关于推进农垦企业在国家追溯平台开展主体注册的通知(正文).pdf
2.通知附件.pdf
责任编辑:杨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