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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意见

时间:2020-03-30 作者:新疆农业新闻 来源:新疆农业新闻 点击次数:12506

农民日报新疆3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昊)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新兵党农领办发〔2020〕1号文件《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主要是支持完善兵团团场改革,落实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基本制度,优先扶持基干民兵兴办家庭农场,更好履行维稳职责和民兵义务。

据兵团农业农村局社会处处长齐欣介绍:该意见是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和《兵团党委、兵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出台的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意见。

基本要求如下:

一是坚持职工主体,家庭经营。坚持职工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鼓励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

二是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

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示范引领。鼓励各地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生产区域特色,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总结推广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四是坚持市场导向,择优扶持。落实土地、职工、民兵“三位一体”基本制度,优先扶持基干民兵兴办家庭农场,更好履行维稳职责和民兵义务。

据了解,家庭农场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兵团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管理规范,经营产业多元,发展模式多样。力争2022年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稳步提升,使之成为引领兵团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成为壮大职工队伍、稳固基干民兵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一流民兵队伍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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