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
时间: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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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1日,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同志就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重要批示:“海南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是件大好事,对改变农业经济结构,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特别对带动农民致富都有重要作用,也深受农民欢迎,发展潜力很大,请省委农办和省农业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近期,按照卫留成同志的批示要求,省委财经办(农办)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定安、东方、海口、文昌等市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时搜集了18个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综合材料和典型个案。经过实地调查和综合分析,我们感到,各市县从实际出发,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加快农民致富的基本路子已初步形成。这个基本路子就是:围绕一个主导产业,创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一方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行一个标准的专业化生产,实行一个品牌的市场销售,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农民持续增收。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兴起
据海南省工商部门统计,2009年,全省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388家,是2007、2008年两年注册成立总数的1.5倍。截至2009年底,海南全省注册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2342家,注册资金18.02亿元,入社社员48729人,带动海南全省农户约25万户,社员户数和带动农民户数占全省110.6万农户总数的26.5%。综合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主要特点:
一是专业类型多样。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覆盖了种植业(林业)、养殖业、海洋捕捞、农机服务、冷藏运销、加工业等领域。其中从事种植业(林业)1374家,占58.7%;畜牧业672家,占28.7%;水产业158家,占6.74%;农机服务业55家,占2.39%;运销业35家,占1.5%;加工业24家,占1%;其他行业24家,占1%。
二是区域分布广泛。截至去年底,海南全省23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布情况是:海口465家,儋州403家,东方321家,三亚192家,乐东147家,定安137家,万宁126家,这七个市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全省总数的76.5%。其中东方市三家镇一个镇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34家。其他市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数,普遍在30个到80个之间。
三是组织模式多元。由农民自己创办,自愿以资金、土地、劳力入股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有1980家,占84.5%;由工商企业领办,农民以出租土地或以土地入股、同时为领办企业打工为主要形式组建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的有190家,占8.1%;由供销社或农业科技人员领办,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力入股组建的“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农业科技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模式的有98家,占4.2%。此外,还有“农民专业合作大社+农民专业合作小社+农户”、“村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
因地制宜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一)依托特色产业,发展专业化生产。目前海南省已形成冬季瓜菜、热带水果、畜禽养殖、海水养殖和捕捞、花卉、经济林六大农业特色产业。各市县注意引导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发展热带现代农业的产业布局,发展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儋州、东方、乐东等市县,是海南省热带特色农业资源比较集中的区域。到去年底,儋州市农民创办畜牧专业合作社、海洋养殖专业合作社160家,占该市专业合作社40%;东方市农民和龙头企业合作创办菊花专业合作社7家,生产的菊花达到全国冬春两季出口量的50%;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民发展大棚设施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8家。据不完全统计,在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全省8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围绕当地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依托农村致富能人,发展精致农业。海南省农村在改革发展中涌现出一批种植业大户、养殖业大户、运销大户,2009年评出的“全省农民增收十大状元”就是这个群体的代表。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村农民汤天贵,是海南省西瓜种植大户,他种植西瓜致富后,为带领乡亲们共同致富,他作为发起人同龙头企业签订合同,于2008年6月创办了以种植菊花为主业的“小岭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该社实现利润421.3万元,社员人均利润2万多元。
(三)依托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海南省龙头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型龙头企业。其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一般运行模式是,产前给农民赊种苗,产中赊生产资料和提供技术服务,产后统一包销后与农民“秋后算账”。一类是加工型龙头企业。主要集中在水产品加工业。这类龙头企业本身就是水产养殖业、捕捞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购销关系相对稳定。
(四)依托村“两委”组织,发挥基层组织带领农民致富的作用。定安县等市县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初期,不搞“拉郎配”,先组织一批有致富本领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到海口市、三亚市,以及山东、江浙等地考察,让村干部学习怎样带领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县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翰林绿果槟榔专业合作社,就是当地几名村干部外出考察后发起组建的。
(五)依托供销社等多元化服务组织,变分散产销为集约产销。到2009年底,全省供销系统以参股合办、订单生产等方式,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47家,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1%。这类合作社的特点是,由基层供销社提供农资、技术和销售服务,农民以入股或合同等方式,与基层供销社组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只管种植,其他经营环节都由基层供销社提供统一服务。海口市三门坡镇供销社牵头成立“绿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不到半年就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散户的水果320多吨。此外,一些基层农技站(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也领办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
(六)依托各类生产要素,以股份合作形式组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资金、土地、劳动力三大生产要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股本来源。从分析一些个案的股本结构看,资金主要由“能人”大户或龙头企业出,农户主要以土地和劳力折价入股。所谓“劳力股”,就是农民把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打工的工资入股,增加股本积累。此外,有少数农业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拿一定比例的分红。
初步成效
(一)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利益为纽带,将资金、土地、劳动力联结起来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模式,使得农民不仅拿到了种植、养殖环节利润,也拿到了销售环节的一部分利润。以各市县提供的材料为依据,经过初步测算,海南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收入水平比一般农户高出20%左右。
(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载体,实现了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实现了分散生产与适度规模经营对接。解决了多年来政府部门“包”不了、基层组织“统”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诸多难题。
(三)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比较效益,优化产品结构,是引领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经抽查,入社社员和带动农户之比约为1:6。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就能带动一方农户发展特色产业。2009年,海南省畜牧、渔业、瓜菜、水果等优势产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7%。
(四)推动了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和标准化生产。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农技推广成本高,组织难度大,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平台,解决了农业科技集约化推广、标准化生产问题。
(五)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中基本做到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种苗、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生产、统一销售,基本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初步叫响的品牌,除传统品牌外,如“琼中绿橙”、“白莲鹅”、“定安黑猪”、“神泉芒果”等品牌,已有一定的知名度。
主要问题
(一)资金短缺。海南省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近一、二年内成立的,起步较晚,经济基础薄弱。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社团法人,大额信贷没有有效担保物,小额信贷只是“杯水车薪”。根据各市县上报的材料和调研组调查的情况,海南省9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缺乏,普遍反映贷款难,影响了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共积累意识不强。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注重公共积累,没有留下比较充分的扩大再生产资金,没有在丰年时建立风险基金,以丰补歉。
(三)合作社社员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素质普遍较低。目前,农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大部分青年外出打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大多是中老年人和家庭妇女,合作社社员和其他农民的文化程度多数是小学。一些完全由农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理事长反映,现在急需农业科技专业人员帮助他们培训农民实用技术,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光靠合作社牵头人传授技术,力不从心。
(四)管理不够规范。虽然每个合作社都有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机构,但有些还流于形式,习惯于理事长一个人说了算。少数合作社“只搭台、不唱戏”,没有从事任何有组织的生产经营,只是为套取政府的扶持资金。
(五)村“两委”职能发挥不够。尽管有一部分村“两委”干部是当地的致富带头人,牵头创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但是海南省多数村委会仍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空白村。多数村“两委”干部,由于一无资金,二无技术,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要么无所作为,要么力不从心。
(六)品牌杂乱。海南省目前生猪、鹅、鸭和水果品牌比较杂,一种生猪就有好几个品牌。以定安黑猪为例,本是同源的黑猪品种,但又出现了屯昌黑猪等品牌,使得岛内外消费者不知哪个是正宗的。至于鹅、鸭、鸡的品牌,那就更多了。这种现象,不利于开拓岛外市场,提高海南省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不健全。尽管“豇豆事件”没有发生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但多数合作社的质量安全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是没有推广使用标识产地、生产组织名称、生产者姓名、品种名称、生产日期等内容的标准箱。如果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追溯。
启示与对策
(一)在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阶段,要因地制宜鼓励多种模式的专业合作社竞相发展。从以下四种经营模式的情况看,感到这几种模式各有千秋。
1、“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模式的优点和缺陷。该模式的优点是,由于在龙头企业的引领下,合作社实行类似工厂化生产,因而经营比较规范,也能获得稳定的订单和龙头企业保底收购的待遇。如果扩大再生产,还能得到龙头企业的贷款担保。其缺陷是,由于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两个利益主体,所以在收入分配方面,农民只能拿到种植、养殖环节的利润,加工环节、销售环节的利润一般情况下都被公司拿走了。个别龙头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甚至会压缩农民在种植、养殖环节的利润空间。
2、“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模式的优点和缺陷。该模式的优点是,只有一个利益主体,种植、养殖环节的利润全留在农民手里,销售环节的利润除了让上门收购的客商拿走一些外,剩余部分农民也能享受到。缺陷是市场不稳定,没有固定的客户,往往随行就市,市场风险比较大,由于缺乏专业公司领办,生产管理也不够规范。
3、“农民专业合作大社+农民专业合作小社+农民”模式的优点和缺陷。该模式的优点是以强带弱,遇到市场风险时,大社实行保底收购。缺陷是大社和小社之间,由于分灶算账,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大社拿走销售环节大部分利润,小社只得到小部分利润。
4、“村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模式的优点和缺陷。像定安翰林绿果槟榔合作社这类拥有科研、生产、加工、运销一整条比较完整产业链的合作社,优点是入社农民能够拿到种植环节、加工环节、销售环节的全部利润。目前的缺陷是由于品牌知名度低,加之没有销售代理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占用资金多。
综合以上分析得出的基本判断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阶段,要因地制宜,“有什么条件就打什么仗”,发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只要能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就平等对待,扶持发展。
(二)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过程中,要细化农业产业化链条的各个环节,实现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从运作实践看,农业产业化链条至少由五个环节构成:一是品牌环节。没有品牌产品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就难于组织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二是资金环节。有了品牌之后如果资金跟不上,难于扩大再生产。三是销售环节。销售环节是一个关键环节,除专业化的营销组织操作外,还需有冷库、标准化包装等硬件配套。冷库既可保鲜农产品,又可调节市场价格,保护生产者利益。标准化包装可提升产品的等级和安全可信度。四是农资配送环节。只有统购统配农业生产资料,才能杜绝假农资、违禁农药混进生产环节。五是产品质量安全环节。除了从源头治本外,最后的底线就是农产品质量检测。这五个环节,构成了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业产业化链条。目前的问题是,由于这些资源要素掌握在不同的职能部门手中,各个环节难以有效衔接。如何形成一套有序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是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在推广典型方面,要采取精选典型、以点带面的办法,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为更好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从目前情况看,不宜一次就搞“百个示范社”建设这么大的动作,而宜于每年选择10到20个示范社加以重点培育,并通过现场交流会或其他形式大力推广他们的经验,以点带面,滚动发展。
(四)在推进各类要素向农村配置方面,当前要下大力气创办农村资金互助社,破解农民贷款难、融资难问题。要在进一步推广农村小额信贷的同时,探索创办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路子。这项工作全国不少省份已走在前头。2010年,要认真抓好海口、三亚、万宁市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有条件的乡镇都建有农村资金互助社。
(五)在提高农民素质方面,要因人而异抓好培训工作。首先是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财会人员的培训,让理事长学会经营管理,让财会人员懂得财务管理。其次是通过合作社理事长,组织社员和农户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不仅要学习设施农业种植或养殖技术,还要学会科学施肥、施药技术。
(六)在加强宏观指导方面,要把制定和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像抓项目、抓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样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各市县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从政策、资金等措施上给予扶持,但要禁止违背农民意愿的行政干预。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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