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垦[200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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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广州、南京、昆明、哈尔滨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在《2005年度全国农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基础上,我部农垦局修改制定了《2006年度全国农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农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由封面、主表和编制说明组成,适用于农垦系统具有经营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包括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通过其他办法能够实施有效控制)、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核算报表的所有农垦企业填报。
二、《2006年度全国农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会垦年汇01表)
1.新增了“股权分置流通权”、“应付权证”两个一级科目指标。
2.存货科目下增加了明细科目“农产品”。
3.固定资产情况增加了“生产性生物资产”和“社会性固定资产”的原价、累计折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4.盈余公积下面的法定公益金不再留有年末余额。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垦年汇02表)
本表在管理费用科目下新增了“业务招待费”和“研究与开发费”两个明细科目。
(三)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会垦年汇03表)
1.新增了“石油特别收益金”科目。
2.增加了“其他税费”科目,要求在编报说明中做详细说明。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会垦年汇04表)
本表新增了“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科目。
(五)基本情况表(会垦年汇06表)
1.户数情况减少了纳入决算范围境内子企业户数及二级企业户数、三级企业户数。
2.增加了“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全年平均从业人员人数”、“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量”、“当年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当年企业环境保护支出”科目。
3.原“企业下岗职工及劳动关系处理情况”改为“企业不在岗职工及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原“签订协议人数”改为“内退人数”。
(六)企业办社会情况表(会垦年汇08表)
新增了“其它”项,但要在编报说明中详细说明。
(七)农(牧)场债务情况表〔会垦年汇09表(二)〕
对该表的栏次进行了调整。
三、各企业的《2006年度全国农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要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在全面做好清查资产、核实债务与权益及正确结转损益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按照本套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以2006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据实填报。
四、请各垦区于2007年3月20日之前,将《2006年度全国农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及分析报告以正式文件报送我部农垦局一份,同时发E-mail至: fsy2@263.net 。
五、请及时在中国农垦信息网(www.farmchina.org.cn )上下载审核公式与各省表样。
联系电话:010-64194275、13901247814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十 日
责任编辑:袁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