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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团赴澳大利亚进行农业保险灾害查勘技术培训的通知

时间:2008-04-16 作者: 来源:农垦局 点击次数:4521

    下载:组团通知.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下达2008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外专派计字[2008]0326-01号),我局拟组团赴澳大利亚进行农业保险灾害查勘技术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了解澳大利亚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运作模式和运转效果,存在哪些问题,有何经验和教训。包括险种结构、保险费率的厘定、保费承担比例和筹集方式、承保机构的选定、保险法律法规的建立、财政支持方式、再保险体制的建立、农业保险与社会保障和产业政策的关系等;学习澳大利亚农业保险的运营模式,包括保险标的的确定、受灾程度的查勘、赔付的方式以及如何应对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等;参观澳大利亚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农场,并与农场主座谈其参加农业保险的收益和需求等。

    二、培训时间

    初步定于2008年10月出发,在外培训时间2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经费

    每人所需国际往返旅费、境外费用(包括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及公杂零用费等)、办理出国手续及出国前后在京期间食宿等费用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供部分资助,其余3.95万元由参团人员派出单位承担。

    四、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人员除要求政治素质好、业务对口、身体健康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厅、局级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5周岁);

    3、具有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

    五、报名方式

    请你单位按此通知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鉴于办理出国手续比较繁琐,需要较长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年5月22日前将《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原件)、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寄送农业部农垦局政策体改处(传真件无效),以便统一向农业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办理报批手续。同时将出国经费汇至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可以用附件表格,也可从中国农垦信息网(www.farmchina.org.cn)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字迹要工整。

    单位名称: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账    号:11006063501201505138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

    六、其他事宜

    联系人1:农业部农垦局政策体改处林建明、周业铮、刘云菲

    电     话:010-64192667,64192691

    传    真:010-6419265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100125)

    E - mail:nkjzhfch@agri.gov.cn

    联系人2: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杨贵芝 

    电     话:010-64194212 

    传     真:010-64194213

    E - mail:yangguizhi@agrihr.gov.cn

    附件: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

责任编辑:袁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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