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垦区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农垦企业:
为全面把握和分析新时代农垦企业对外合作发展情况,更好发挥中国农垦对外合作服务平台的咨询服务作用,提高农垦企业“走出去”的质量和实效,强化支撑保障,现面向各垦区开展农垦企业境外项目基本情况调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为各垦区(集团)开展对外合作业务的农垦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一)2022年农垦企业境外项目成效分析(提纲见附件1)。
(二)2022年农垦企业境外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
(三)农垦境外企业调查表(附件3)。
三、调查时间
2023年10月24日-11月21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垦区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企业报送材料内容翔实、数据真实有效,全面反映本垦区对外合作发展情况,
并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中心经济贸易处。其中纸质件盖章后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9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kdwhzlm@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付秦有 010-59199527,19821253517
附件:1.2022年农垦企业境外项目成效分析(提纲)
2.2022年农垦企业境外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
3.农垦境外企业调查表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经济贸易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