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动态 > 垦区新闻

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制度问题研究(1998)

时间:2002-08-13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263

  一、 国有企业经营者短期行为的现状及危害:   国有企业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是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和决策者。担负着确保国有资产增值和保值的艰巨任务。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往往会严重制约国有的发展,造成国有的堀损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经营者的短期行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决策行为短期化。一些经营者在决策中,只考虑任职期间的政绩及眼前利益,置企业的长远利益于不顾,在投资决策中,盲目上新项目、扩大规模,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沉淀,加重 企业资金不足的局面;在资产重组中,把亏损企业视为包袱,一卖了之,在资产评估中,人为低估国有资产现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了单纯追求国家的优惠政策,对国有独资公司情有独钟,抛弃多元化主体经营形式,抑制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据调查,在广西农垦集团公司中,下属的糖业、商业、淀粉、剑麻等专业公司的厂长经理们均有投资决策不当问题。1988年度,国家统计局对758家亏损企业的调查发现,投资决策不当,造成企业亏损的企业数占74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约10%。   2. 片面追求承包业绩的短期行为。广西农垦集团公司对经营者的考核评估,均按照区制定的《建产国有企业经营者经营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执行。有的经营者为了完成目标任务,采取对上不对下的办法,在帐面上制假造假,造成了企业虚盈实亏的局面。调查发现,大多数经营者3-5年的短期行为较为严重,阻碍了企业长期计划的发展。   3. 利益分配的短期行为。表现为经营者在任职期间,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弥补亏损或计提公益金和公积金,而是将企业所得分光吃光。有的经营者甚至为满足一已私欲,不得不高负债经营。增加了企业的风险和负担。广西农垦集团公司的负债率1997年已高达84.9%,比上一年上升了0.2个百分点。已组建的剑麻、养殖、淀粉,及糖业等专业公司,若除去应收未收款,实际负债率将升至100%,超过了资产结构警戒线。   二、 国有资产经营者短期行为产生的原因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之所以产生短期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   1. 产权结构不合理。实践证明,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主要产生在产权结构不合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中。广西农垦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剑麻、养殖、糖业、淀粉等专业公司改制、重组后,经济成份上"纯而又纯"的格局仍没有打破,资产100%仍为国家投资,没有从根本上断绝长期以来国家与企业的婆媳关系。这些企业的所有权由国资局委托的运营部门管理,经营者的任命及财产处置权,由国有运营部门决定,收益权归资产管理部门掌握。经营者缺乏积极性,不会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负完全责任,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在所难免。按各子公司的出资比例重组的专业公司,虽是跨地区的专业性公司,也受地方主义及改革政策不配套的影响,并没有形成单一法人实体,专业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重复注册登记的现象。从各自利益出发,必须导致经营者短期行为的产生。   2. 法人治理机构不完善,突出表现在:有的专业公司把监事会撇开,由财务部代行其职;有的企业经营者在双重机构中任职,没有在企业内部构建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主要内容的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可相互制约的组织管理机构,这也是造成经营者短期行为的原因之一。 3. 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由于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深层次改革不彻底,对经营者的管理仍显得苍白无力。首先是国有企业的人事制度,明显缺乏约束力。受聘后的经营者,在任职期间,受人才流动这一市场因素的影响,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随时都可以炒国有企业的鱿鱼。业绩良好的经营者离走,造成企业人才、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流失;业绩差者,或违法者行政或法律制裁也显示一定程度的空白。其次是现有分配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经营者只负盈不负亏,若投资失败,只当交学费。甚至有的经营者不但没有赔,还赚了。或赚了不法之利,或得了钓誉之名,或得了异地"升迁"。真正亏的还是国有企业。再次是现行的审计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法人治理机构的重合性,使企业内部审计流于形式,弱化了对经营者的监督。外部审计由于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未能直接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目前实施的财务总监派驻制,受适用条件的限制,只适用于国有大中型企业、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且由于监督成本增加,及人才缺乏,仍未能全面实施。   总之,国有企业由于缺乏对经营者管理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容易导致经营者短期行为,甚至逃避法律的制裁,这也是国有企业长期亏损的原因所在。   三、 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的对策   1. 利用国有企业经营者人才培训基地,合理引进经营者。   国有企业经营者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艰巨任务,这就要求经营者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业务素质;如市场决策能力,规避风险能力等,同时也必须具备廉洁、勤政的高尚品德,这是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认为必须充分利用经营者人才交流基地,合理引进经营者。其一,能够克服国有企业现行人事分配制度上的缺陷。通过人才交流,走出封闭式的上级部门任命的误区在更大范围内抬起人、用人。从而避免任人唯亲等现象。其二,人才交流基地能够引入竞争机制。能够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素质,讲求业绩、减少失误。   利用人才交流基地引进合格的经营者,途径有两方面:一是利用目前社会上政府或行业的中介机构,充分利用竞争这一杠杆,选择业绩优者聘用。通过竞争,消除经营者只能上不能下的现象。二是企业内部依据一定的标准建立自己的人才库,视公司发展的需要,培养和选择未来的经营者。   2. 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   没有产权制度的改革、改革就是空话,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广西农垦集团公司应改?quot;纯而又纯"的国家独资、国有控股的局面,大胆引入股份合作制这一新型的公司制形式。规定经营者必须持有相当的企业股份,通过经营者持股的形式,使经营者在任职期间与企业共担风险,从根本上约束经营上的短期行为。   实施这项措施的关键在于,经营者的持股方式、比例及其相应股利的规定。从农垦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看,各专业公司应视经营者在任职期间的经营状况及收入水平,把国有股份按一定比例逐步卖给经营者。持股形式应为后配股,即干股,所持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可在任职期间或在有生之年,按其股权享受同等股利,亦可在离职后的规定期限内退股。 3. 按照公司制的要求,尽快完善法人治理机构。   在淀粉集团这种国有控股公司中,应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这一套法人治理机构,并按照其职责运转。力求避免机构重合,人员重复的现象。同时打破上级任命的做法,按子公司的出资比例选举董事、董事长。通过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形成一个相互约束、相互制约的机制,使经营者的短期行为消除于事发之前。   4. 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分配制度。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工资加奖金与业绩挂钩分配方式,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经营者只负盈不负亏的短期行为。建议采?quot;年薪+有限股利"报酬制、具体做法是:①根据企业职工目前收入水平确定经营者的最低基本收入,取代原有的工资奖金。效益好的企业可与职工拉大相应的差距,效益差的企业,经营者的最低基本收入与职工的差距不能拉开太大。②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利润递增及减亏状况),以企业股份的形式,按一定比例,以干股(后配股)的形式奖励给经营者个人。并根据其股权,在任职期间或有生之年享受同等股利,离任后在规定期限内可以退股。   采取这种分配制度,一方面能够刺激经营者,按照企业的长远计划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从而保证实现其物质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以此作为一种约束机制,使经营者从自身利益的角度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   5. 采取灵活有效的监督形式。   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除了正常的必要的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外,建议学习外国的先进经验:①向国有企业派驻财务总监,用以监督指导企业财务人员对资金的管理和运用,防止经营者海滥用职权挪用企业资金。②建立和实施业绩审计制度。现行的审计制度,侧重于对投资行为。1988年国资局及证券委员会查处的一批上市公司的违规做法,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也说明了我国现行审计制度的不完善。应该采用动态的监督管理制度,即业绩审计。具体做法是将经营的业绩分成阶段性业绩和终期业绩两部分,分别进行审计。其中,阶段性业绩审计,在经营者离任之前,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从而使审计工作处于动态系统中,能及时地发现经营者存在的短期行为,并采取纠正措施。终期业绩审计,则在经营者离任时进行。这种审计,能保证审计工作更公开、公正。通过业绩审计、最终评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要求和利益,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若经营者的业绩审计通过,可兑现其全部所得收入,若经营者的终期业绩审计不合格,则可通过法律的形式来解决。国外的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只要企业能把业绩审计制度化、经营化,就能有效地防止经营者短期行为的发生。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组 执笔者:邓有佐

责任编辑:xiong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