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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的通知

时间:2006-12-13 作者: 来源:农垦局 点击次数:3807


农办垦[2006]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南京、广州、昆明、大连市农垦主管部门,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有关省南亚办:

  我部定于2006年12月22日-24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其间将召开农垦专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2006年12月24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会期一天。请会议代表于12月23日报到。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南京、广州、昆明、大连市农垦主管部门,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农场管理局主要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负责人;海南、广东、广西、云南省(区)南亚办主要领导;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海南省农垦总局南田农场主要负责人。

  已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农垦单位,按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会议通知报到与会,不另派人参加农垦专业会议,由大会代表直接参加专业会议。福建、湖南、四川、贵州南亚办不另派人参会。

  各参会单位代表限1人。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垦区将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安排及2006年大事记素材带到会上,并将电子稿发至nkjzhch@agri.gov.cn

  (二)请按分配名额参加会议,不要超员。

  (三)请于12月20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性别、民族、联系电话等情况告我部农垦局综合处。

  电话:(010)64192648,传真:(010)64192659

  (四)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凭此会议通知原件或复印件自行前往北京京西宾馆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中央电视台对面),总机:010-68536633。

  附件:参加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代表回执.doc


                                                           二ΟΟ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注意:传真件已经传送,请注意查收,没有收到请与农垦局综合处01064192648联系!!!请看到此通知后即刻报送参会代表回执!!!

         持通知复印件进京西宾馆会务组报道!

责任编辑:袁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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