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7B220371202000077 信息所属单位:种业管理司
信息名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误农时切实做好农资保供工作的通知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27日
文 号:农办种〔2020〕2号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8日
内容概述: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误农时切实做好农资保供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误农时切实做好农资保供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近期,受疫情影响,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资企业复工复产难、农资运输难、农资进村入户难,部分农资经销点尚未开业。为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资供应,保障春耕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春耕生产农资保供的重要意义。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对维护经济社会大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当前,春耕备耕从南到北逐渐展开,农时不等人,一旦错失时机就补不回来。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要求,划小管控单元,采取差别化措施,努力做到疫情防控、春耕备耕“两手抓”“两不误”,做到春耕未动、农资先行,突出解决农资运销“最后一公里”问题,保障春耕农资供应。
二、推动农资企业复工复产。要迅速调查掌握种子、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资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协同工信等部门协调解决设备、人工、原辅料等问题,推动农资企业复工复产。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再贷款和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指导复工复产企业落实《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协调解决防控物资,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护,确保生产安全。对于因缺少劳动力不能正常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协助做好用工替代方案,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
三、打通农资运输通道。要协同有关部门为农资保供企业和农资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协调物流企业加大急需农资的运力保障。要按照满足应急需要的原则,优先选择一批保供能力强、生产规范、信誉良好的农资龙头企业,开具有关资质证明,协同有关部门发放农资运输往返通行证。要创造条件,组织开通农资调运“直通车”,分级采取措施,保证农资及其原辅料运输通畅。要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对承运企业和车主给予适当补助的政策。对农资企业反映农资运输堵点,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四、推动农资门店开门营业。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做好农资经营门店开门营业的协调服务。低中风险地区,在做好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尽快有序恢复正常营业。要鼓励农资经销门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为农资保供作贡献。要创新销售方式,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微信、电话、12316等渠道开展供需对接,确保农资正常销售。要充分发挥国家供销、邮政等系统和中国中化、中国化工、中农发集团等国有企业农资经营体系作用。
五、解决农资进村入户难题。要发挥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农资保供中的品种选择、信息调度、供需对接、组织落实、技术指导等职能作用。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电话预定、经营者自主配送、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等方式,引导农资生产企业、经销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点对点”运输、“点对点”服务,确保农资及时送到农民手中。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实行统一采购,定点配送,打通农资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疫情高风险地区,在严格管控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资保供。要根据疫情态势和农时农事需求紧迫程度,制定乡村农资应急保供配送方案,抓好落实,保障农资即时配送。
六、加强市场监管。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及技术支撑力量,加强巡查检查。对质量不合格、套牌假冒、制售伪劣、哄抬价格、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要创新监管方式,下沉重心,采取入户倒查等方式,落实检打联动、行刑衔接,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维护农资市场正常流通秩序。
七、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协同工信、交通、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成立了全国春耕农资应急调度保供组。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配合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设立公开热线电话,加强信息调度,及时解决本省区农资保供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省际间协调配合,重大需求、重点问题、重要工作进展和建议等要及时向全国春耕农资应急调度保供组报告。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担当作为,强化协作,细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将农资保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经济研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