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经农业农村部人事司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经济贸易处品牌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体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关心三农,有志于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
7.40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10月31日以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8.具有从事农业项目管理、市场营销相关业务领域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专业要求
经济学(02),管理学(1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备注:如考生所学专业既不在专业要求内,也不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内,考生可电话咨询,我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研判考生能否报考,3个工作日内答复考生,专业对应考生所学最高学历。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11月上旬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www.moahr.cn)和中国农垦(热作)网(www.farmchina.org.cn)发布招聘公告,有意应聘的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等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人事处(邮编:100122;联系电话:010-59199512)或传真至010-59199511(同时发电子邮件,邮箱:nkzxrsc@163.com)。
2. 资格审查。依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中国农垦(热作)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考试及相关事宜
考试采取专业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专业考试环节。专业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百分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8人的,按实际通过专业考试人数确定)。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人选、考试时间、形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1名考察人选,实行等额考察。在体检和考察中发现考生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或考生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农垦中心通知并组织进入考察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人才网和中国农垦(热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查看本人邮箱,并关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中国农垦(热作)网,了解相关信息。
(三)应聘过程中如有问题,应聘人员可向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人事处咨询。
联系人:许冠堂
联系电话:010—59199512、1565233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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