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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知多少(上)

时间:2003-03-1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340

(一)   作为一名消费者,您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吗?   答: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面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1、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或称知情权、了解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获得赔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知识获取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二)   经营者的义务有哪些和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途径?   答: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负有以下义务:   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不作虚假广告。   5、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6、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   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8、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   9、履行“三包”或其他义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在什么情况下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在不同情况下,消费者应向谁要求赔偿做了具体规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赔,也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赔。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益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索赔。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求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摘自:新浪财经)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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