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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垦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7-09-28 作者: 来源:农业部 点击次数:5695

农办垦[2007]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我部2007年农垦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为在农垦系统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宣传总结农垦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我部定于2007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开展农垦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社会公众健康消费。
    二、活动内容
    (一)11月1日,请各垦区按照年初报送的本垦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日活动安排,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要求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有声有色,在组织群体性活动时,维持好现场秩序,注意人身安全。同时,要制作并保存好活动的影像资料,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及影像资料各一份于11月30日前报我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二)10月下旬,我部将组织在有关重要媒体全面宣传农垦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典型企业。请各垦区推荐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得较突出的企业1—2个(多者不限),并形成典型材料(每个不超过500字)、配数码照片(300万像素以上),于10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三)根据部分垦区及农场的迫切要求,近期,我部农垦局编印了《我国禁用和限用农药手册》。该手册汇集了目前我国全部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的基本情况,计划于10月下旬发到各垦区,由垦区主管部门向农场免费赠送。请各垦区于10月10日前填好“《我国禁用和限用农药手册》需求单”(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我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四)我部农垦局主办的“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已于近期完成改版,该网站将成为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查询及示范基地农场宣传的主要平台。为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报送的快速、便捷与可操作性的特点,新版网站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将采用“信息员网上报送,管理员审核发布”的形式。请各垦区于10月10日前确定并填好本垦区及各示范基地农场的信息员通讯录(见附件2),连同本垦区的“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农场”、“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企业”、“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农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和“2007年农垦系统示范基地农场示范带动基本情况调查表”(见农办垦[2007]15号文附表2、附表4、附表5),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我部将给信息员统一配发用户名、密码和网站使用说明书。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陈晨、韩学军
    电话:010-64192688、64192634(传真)
    Email:nkks@chinafarm.com.cn

    附件:1.《我国禁用和限用农药手册》需求单
          2.“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信息员通讯录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doc

 

责任编辑:袁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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