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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2008年财政支农项目预算有关资料的函

时间:2007-04-09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447

黑龙江、广东、海南省农垦总局:

    根据我部财务司要求,为使我局2008年财政支农项目预算更具科学性,符合实际发展需要,项目实施更具可操作性,请你们结合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我部“十大行动”计划,研究提出2008年财政支农新增和扩大规模超过20%以上的项目建议,并就项目实施初步方案、资金需求等提供文字性材料,并务必于4月底前报我局财务处。

二○○七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杨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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