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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中国天然橡胶协会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通知

时间:2007-08-03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297

农办垦[2007]52号 

海南、云南省农业厅,海南、广东、云南省农垦总局,广西自治区农垦局,福建省农业厅农垦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开发中心,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于2007年6月14日批复了中国天然橡胶协会筹备成立,中国天然橡胶协会是由全国从事天然橡胶生产、流通、科研、推广以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具备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组织,接受农业部和民政部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中国天然橡胶协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推动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发展为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咨询和服务、自律和维权的作用,维护天然橡胶生产者及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了积极有序地做好中国天然橡胶协会的筹备工作,请各地按照上述精神,协助推荐中国天然橡胶协会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凡从事天然橡胶生产、科研、贸易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推荐对象。推荐中应遵守入会自愿的原则,征求被推荐单位的意见。
     (二)各地应尽可能多地推荐天然橡胶生产农场、橡胶合作社、橡胶专业村、橡胶专业户及与橡胶生产有关的科研、教育、初产品加工、贸易、企事业单位作为会员。 
     (三)理事单位在会员单位中推荐,常务理事单位在理事单位中推荐。所推荐的理事比例一般不超过会员数的80%,所推荐的常务理事比例一般不超过所推荐理事的20%。
     (四)拟向中国天然橡胶协会推荐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单位要分别填写推荐表和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于2007年8月24日前报送中国天然橡胶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地积极配合做好初始会员的推荐工作,保证协会成立大会在规定的时限内顺利召开。
       联络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建波、佘时英、许灿光
       电话:010—64194653、65915712(传真)
       手机:13601393854、1370137184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编:100026

附件:1.中国天然橡胶协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推荐表.doc

         2.中国天然橡胶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单位会员代表人简介.doc 

         3.中国天然橡胶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doc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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