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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1-16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7831

农垦热函[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热作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管理要求,为抓好年度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国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我局制订了《2017年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农垦局 
                                               2017年1月13日

2017年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7年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顺利实施,有序推进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工作,强化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对现代热作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现代热作产业发展需求,以“广泛收集、妥善保存、深入研究、全面评价、积极创新、充分利用”为工作方针,以安全保存和高效利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种质资源圃(库)和种质创新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水平,完善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技术体系,增加资源保存数量,鉴定发掘优异资源,加快种质创新与良种培育进程,夯实我国现代热作产业发展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设以种质资源圃为核心、种质创新基地为补充的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新增种质资源约560份,保存总量达到2.1万份以上;完成种质资源鉴定评价2300份次以上;创制育种中间材料400余份,培育新品种5个;认定、维护一批热作种质资源圃和种质创新基地。制定和完善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技术相关规范4个。
    三、工作任务
    (一)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和保存
    加强野生近缘种、地方品种、栽培品种、优异材料等种质资源的调查、收集和保存,初步探明橄榄、杨桃、油梨、可可等种质资源的国内地理分布和富集程度。对新收集的资源进行编目、入库(圃)保存。新增橡胶树种质12份、木薯15份、咖啡15份、胡椒20份、可可10份、热带果树255份、南药70份、热带牧草20份、辣木13份,其他热带作物130份,种质保存总量达到21675份。
    (二)种质资源圃维护
    进一步提升已认定的海南、云南、广东、福建、广西等省(区)25个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的基础设施条件与管理水平。重点加强杨桃、可可、辣木、油梨、橄榄、余甘子等种质资源圃的建设,拓展资源圃保存能力。
    (三)种质创新基地建设
    在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等省(区),开展荔枝、龙眼、香蕉、芒果、咖啡、番木瓜、火龙果、辣木、胡椒、余甘子、菠萝、菠萝蜜等12种作物共19个种质创新基地建设,提高种质创新能力。
    (四)种质资源鉴定评价
    建设完善的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提升鉴定评价技术手段,深化研究,开展热带作物种质资源植物学及重要农艺、品质、抗逆等性状的鉴定评价2339份次,其中,橡胶树种质146份次、木薯15份次、剑麻80份次、咖啡120份次、热带果树1200份次,其他热带作物778份次。
    (五)优异种质筛选与创制
    在深度挖掘种质资源基础上,筛选出一批优异种质。通过杂交、诱变、生物技术等,创制育种中间材料441份,其中木薯30份、热带果树378份、辣木20份、其他热带作物13份。重点选育香蕉、木薯、芒果等热带作物新品种(系)5个。
    (六)种质资源保护制度体系建设
    制定火龙果种质资源描述和质量控制规范、余甘子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规范;完善罗望子、余甘子种质资源描述和质量控制规范。进一步完善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信息汇交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和共享利用。
    四、重点工作安排
    4月,举办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并开展2016年项目集中汇报式验收;
    6月,开展2016年项目实地抽检,组织热带作物种质资源圃和种质创新基地认定;
    7月,组织荔枝龙眼种质资源保护交流;
    8月,组织开展2018年度项目评审;
    9月,组织2017年项目实施进度检查;
    11月,完成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信息汇交平台信息报送和数据录入; 
    12月,完成2017年项目执行情况抽检和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建设人才队伍,完善基础设施,确保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二)加强规范实施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依据《热带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农办垦[2008]98号文件),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任务委托书,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协作交流
    各单位要本着安全、规范的原则强化交流协作。种质资源圃要切实加强对种质创新基地的指导;种质创新基地要积极配合种质资源圃开展各项工作。要按要求完成汇交平台信息填报工作,实现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数据互通、成果共享。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加强收集保存,丰富资源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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