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农垦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大力度抓好农垦改革落实重要批示精神,按照韩长赋部长关于尽快对20项农垦改革专项试点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汇编成册,便于面上推广的要求,请你垦区就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的改革试点项目进行认真总结,按试点任务承担单位分别单独形成典型材料。同时,请各垦区填报所承担的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改革专项试点典型材料
(一)典型材料标题。**垦区**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情况,并请提炼出具有自身特点的副标题。
(二)主要内容
1.围绕改革试点开展的主要工作(突出特色和特点);
2.试点取得的主要成效(突出亮点和创新点);
3.试点工作主要经验或体会(归纳出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内容);
4.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建议。
典型材料要求内容实,观点鲜明,语言顺畅,字数3000字以内。
为使各垦区和试点单位准备材料时聚焦重点,我局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推荐了部分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各垦区可视情况适当增加,请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试点单位按要求撰写典型材料。
列入此次典型材料汇编的垦区,将在2017年中央农垦文件落实情况全年量化考核中予以加分。
二、关于改革专项试点任务进展情况
请各垦区按照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进展情况表(见附件2)的要求,填写本垦区所承担的各项改革试点任务进展情况。按照试点方案中所明确的任务以及所设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分已经完成、基本完成、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尚未启动实施等五种类型,填写改革专项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填表时,请在“试点任务承担单位”及“试点完成情况”栏下,按照每项试点任务分别填写承担单位及完成情况(每个单位占用一行,自行增加行次)。
三、报送时间
请各垦区将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典型材料和农垦改革专项试点任务进展情况表报垦区领导同志审定后,将正式文件的扫描件及电子稿于2017年12月15日前发农业部农垦局。
电子邮箱:nkjzhfch@agri.gov.cn
联系人:梅东海 010-59192673 13691280776
陈晓彤 010-59193545 13601296450
蔡基松 010-59199545 13611106336
责任编辑: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