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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2-04-12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8456

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 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轻工业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 (2000年8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改善我国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决定在全国分步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即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的方式,通过专项计划向在校中小学生提供由定点企业按国家标准生产的学生饮用奶。这一计划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青少年营养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必将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产生重要作用,同时对拉动消费,扩大内需,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奶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将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司其责,扎扎实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政府引导的行为,各有关行政部门不能凭借这项工作牟取经济利益。学校也不得在核定的奶价和劳务费用之外任意加价或收取其它费用。同时,这项工作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进行。 三、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有关行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饮奶卫生和安全。 四、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要从一开始就用大生产的方式进行操作,鼓励信誉好的大型骨干企业或公司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储运、配送,实行有限的市场竞争。学校应当通过在定点企业中公开招标的形式,自主选择质优、价廉的供货单位,并运用合同的方式确定各方的责任。 五、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要坚持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根据奶业发展情况分步实施,逐步扩大范围,不能一哄而起。要防止不顾客观条件提出过高的指标和要求,也要防止盲目上奶制品加工等项目,搞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六、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一项面向新世纪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人们饮食习惯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也涉及到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关部门、学校、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进行有关饮奶与营养健康方面的宣传与教育,树立科学的饮食观念。 七、为保证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决定成立由农业部牵头、有关部委局参加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国“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工作。开展“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城市可设立或指定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八、“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按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见附件)执行。"管理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附件: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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