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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农垦大部分收益“投资”农场民生建设

时间:2013-08-21 作者:纪燕玲 严李俐 李 来源:南国都市报 点击次数:4128

    拥有海南岛陆地四分之一土地资源的海南农垦,土地管理的一举一动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记者18日从海南省农垦总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海南农垦国有农场土地收益管理办法》,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上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实现土地开发利用的最大效益。

  据了解,垦区农场所得土地收益部分,都将缴入省农垦总局与农场共同设立的共管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时按照规定程序向省农垦总局申请,从专户中支取款项。收益部分将优先用于确保农场的预算平衡,如发放职工工资、缴纳农场承担的职工社保费,以及必要的民生建设配套、产业发展项目配套等。总局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农场土地收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审计。

  据介绍,该办法不仅可以规范垦区农场土地开发利用中的收益分配,更重要的是垦区发展较快的农场将通过该办法,按比例留存大部分土地收益,用于农场民生工程建设和今后发展。

  近年来,除了国家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对土地需求的需要,垦区不少农场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上马了一批项目,积累了一批发展资金。而一些地处偏远、资源匮乏的农场因为资源禀赋不同,在橡胶主业剥离后,产业结构单一,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省农垦总局可以统筹安排集中的收益资金,通过转移支付,进行科学合理的二次分配,将土地收益用于困难农场的发展。(记者)

责任编辑: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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