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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3-02-1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10191

  黑龙江、广东和海南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央及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以及农业部“关于做好2003年特别是春节和‘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做好“两会”期间农垦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对黑龙江、广东和海南三个垦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中央及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以及农业部“关于做好2003年特别是春节和‘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两会期间保证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情况。 (三)垦区安全生产中重点行业和部位的事故隐患的自查情况。 (四)《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五)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情况。 (六)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机构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 2003年2月10日至20日期间,实际检查工作时间不少于6天。 三、检查组人员组成: 此次检查决定抽调三个垦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代表农业部农垦局赴三个垦区检查。 (一)赴黑龙江检查组:由海南和广东农垦总局各抽调1-2人组成。海南农垦总局为组长单位。 (二)赴广东检查组:由黑龙江农垦总局抽调2-3人组成。 (三)赴海南检查组:由黑龙江农垦总局抽调2-3人组成。 四、几点要求: (一)各检查组要根据农垦行业特点,结合检查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安全生产重点部门、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要深入到生产第一线,查找隐患,督促整改。 (二)检查要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在听取省级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每个垦区抽查部分重点企业或单位(每个垦区抽查2-3个农场,每个农场抽查2-3个企业或单位)。 (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向垦区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对需要限期整改的,由垦区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 (四)各检查组于2月20日到北京集合,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2月21日,各检查组在农业部向有关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检查组在检查期间,各被检查垦区要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工作,安排好行程,食宿由被检查垦区负责。 (二)各检查组请将检查组组成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以及检查起至日期于2月10日前报我局工业处,并直接和被检查垦区联系,以便安排有关日程和接待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垦局工业处:010-64192626,64192687 2、黑龙江农垦总局:李瑞林,0451-5398904,13359877999 3、海南农垦总局:黄家溢,0898-68913307,13907586562 4、广东农垦总局:蔡汉荣,020-87291997,13922799498 朱 勇,020-87292652 农业部农垦局 二00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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