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动态 > 媒体报道

浙江推进国有农场集团化企业化

时间:2017-08-29 作者:翁杰 来源:浙江日报 点击次数:4811

为深入推进国有农场改革发展,日前,浙江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国有农场改革发展重点跟踪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国有农场集团化、企业化这一主线,加快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农场资源要素整合重组和现代农业发展,不断增强国有农场发展活力和经济实力。

根据要求,各地要着力推进国有农场集团化、企业化。督促指导国有农场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快将分散的国有农牧渔业产业资源集中整合重组,探索以资产、资本为纽带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督导已组建集团的地方加快推进集团所属农场、企事业单位等整合重组,聚集同类资源资产组建专业化公司,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形成“集团+产业公司”的发展格局。

着力推进农场现代农业发展集聚化。督导国有农场加强产业与资本联合,建设有区域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督导国有农场在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繁育示范推广等领域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条件的可引进战略投资者,组建一体化现代种业公司。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广泛参与周边农村农业生产全过程,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生产管理模式,整体提升区域现代农业建设水平。

着力推进农场国有土地权属明晰化。督促国有农场开展农场土地权籍调查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土地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同时,要加大权属争议调处力度,妥善解决农场土地权属争议和历史遗留问题。

着力推进农场社区社会管理属地化。督促国有农场结合实际,采取单独组建国有农场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农场居民小组就近纳入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地方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农场具体承担职责等适宜的移交方式,妥善处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形成的债务。

责任编辑:于鹏

本网为非营利性网站,转载的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来电、来函与我们联系。

主办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 邮编:100122
京ICP备11035685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7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