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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免受“残留”苦 确保产品无公害

时间:2002-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100

五九七农场告别长残效除草剂 黑龙江农垦报道:今年以来,五九七农场严禁使用长残效除草剂,全场60万亩耕地没有1亩地使用这种药剂,为生产绿色产品奠定了良好的土壤基础。 为彻底杜绝使用,今年春天,农场专门制定了“关于禁止使用长残效除草剂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全面封杀了长残效除草剂在区域内的使用。 这个农场规定,凡租种旱田的农户,必须在土地承包合同内承诺禁止使用长残效除草剂,如违约即从产品中扣除违约金每亩10元;农户在喷药前要向生产队申报,由生产队技术员或副队长进行登记、验收、批准后方可用药;未经登记、验收、批准用药的是为违约,扣罚违约金;各队技术员必须建立地号档案和地号农药使用登记簿。同时,各分场场长、农业副场长必须交纳禁止使用长残效除草剂保证金,场长5000元,副场长3000元;发现使用长残效除草剂在10公顷之内的,扣罚场长、副场长保证金的50%;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扣罚场长、副场长全部保证金。另外,生产队长、副队长(技术员)也要交纳禁止使用长残效除草剂保证金,队长3000元、副队长(技术员)1000元;发现生产队使用长残效除草剂 10公顷地以下者和地号档案与农药使用登记簿不全的,队长、副队长(技术员)、保证金全部扣罚;造成严重后果或超过20公顷地的生产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给予免职处理。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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