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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垦改革情况(2001)

时间:2002-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441

1995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江苏农垦以产权制度为重点主要抓了以下几项改革。   一、 理清思路,确定垦区母子公司体制的改革方向   根据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转变政府职能,原行业管理部门将在机构改革中逐步撤销。当时摆在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面前有三条路可供选择:一是完全撤销,其行业管理职能并入综合部门。二是像纺织行业那样成立自律性协会。三是成建制地转为经济实体。我们选择了第三条出路,其理由有三:一是农垦经济不是以单项产品为主体的行业经济,因此,不同于政府过去实施计划经济管理的其它行业管理部门。区域性、社会性是其固有的特征,农工商综合经营则是其特有的优势。二是江苏农垦长期实行人、财、物统管,整体转为经济实体有体制基础和思想基础,既可以继续保持农垦的整体经营优势,也不会产生较大的思想震荡。三是从1996年下半年往后,农产品价格一路下滑,场办工业持续亏损,农垦经济形势开始趋紧,原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弊端日益突出,更增强了变革原体制的紧迫性。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用组建集团公司的方式,将农垦成建制地转为经济实体,符合农垦特点,适应竞争环境和继续发挥农垦优势现实的体制选择。基于此,省政府于1996年10月正式批复同意组建江苏农垦集团的报告,并通过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以原先的省农垦总公司为基础,注册成立江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从而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整体转制。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上,集团公司代表省政府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对下,作为农垦国有资产的母体,则是企业的出资人和投资主体。集团公司的基本职能就是运营与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据此,江苏农垦体制改革的目标思路,就是按照《公司法》,并根据不同情况,将原所属企业逐步改成国有独资公司、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最终建立层层控制的母子公司体制。按照这个金字塔型体制的设想,省农垦集团公司位居塔尖;居于塔中的则是二级控股的工商企业和类似国有独资公司的农场;处于基础部位的,则是以场办企业为主体的三级、四级国有参股、控股企业。   构建母子公司体制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对旧体制伤筋动骨的改革。为分散矛盾、稳妥推进,我们规划分三步实施:第一步,按照以职能定机构、以机构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以人员定分配的顺序,于97年6月挂牌之初,首先用4个月时间对集团公司机关进行初步改革。同时,为加强集团内部管理,首先建立集团内部投资审批制度、财务提、审、决与财务总监委派制度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经营者年薪考核等基础管理制度。第二步,从1998年起,用2-3年时间,首先对资产量大、亏损严重,但改制条件相对较好的场办企业进行改制;第三步,从2000年起,再用2-3年时间,完成城区直属工商企业改制,即全部大约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农垦集团母子公司体制。几年来,我们克服多种困难,按照上述规划,把江苏农垦改革一步步推向深入。   二、 场办企业改制目标基本实现,并收到明显成效。   改制前,江苏农垦共有场办非农企业352户,其中大部分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或是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商业流通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原体制和机制明显不适应。从1996年起,企业亏损面、亏损额不断增加,到1997年,亏损面超过40%,亏损企业亏损额达1.27亿元,严重动摇了农场经济的基础,改制势在必行。考虑到场办企业改制具有富余人员好分流、呆坏帐便于由农场过渡处理等有利条件,1997年底,我们首先对场办企业改制作三年规划部署,并争取两年完成。为保证改制顺利推进,集团公司先后制订了5个指导文件,并层层建立组织,培训骨干,坚持规范操作。到1999年底,通过股、卖、租、并、关等多种方式,对90%以上的企业完成改制。从2000年起,我们在对各类改制企业制订标准、逐个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又组织一次以调整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股比重为重点?quot;回头看"。   改制后江苏农垦场办企业已下降到260多户,减少约1/3,其中股份制、私有私营及租赁企业大约各占1/3。改制收到的初步成效是:1、初步盘清了家底。改制涉及资产总额26亿元,其中通过中介机构评估减值和批准核销,共清理不实资产4.66亿元。2、调整了所有制结构。约有1.6亿元个人资本进入农场各类企业,给农场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3、分流安置了占企业职工总数近一半即1.6万名富余职工。4、有效地遏制了亏损。据调查统计,2000年场办企业盈亏相抵净亏1400万元,较改制前减少亏损4000多万元。   三、农业、农机改革进一步完善   农业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就是通过改革,将原先主要由农场承担的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逐步转变为主要由承包户承担。农户要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具体形式就是全面推行"两田制"、"三费自理"和"先交后种"。所谓"两田制",就是农场把耕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身份田",一般每人3-5亩。身份田上交标准一般相当于应上交的养老金与福利费之和。凡是愿意种田交租的,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同时也享受农场职工的各项待遇;凡是不愿意种田交租的,则不享受养老和医疗等福利待遇,其中长期外出不归的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身份田的承包权长期稳定不变。外出务工人员或场内其它人员的身份田,自己不愿意种植的,可以自由协商,转卖给承包大户种植。除身份田外,另一部分?quot;租赁田"。租赁田实行明码标价,公开向场内、场外招标租赁。"两田制"的实行,发挥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搞活了农场的用工制度,同时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农场收益。   所谓"三费自理",就是农场对全部耕地不再直接经营,全部由个人或单位承包经营,并实行生产费、生活费、个人养老金全部自理,农场不再垫支或为其代交。按照现行政策,城镇工商企业职工养老金按工资总额的26%统筹,其中20%由企业交,个人交6%;而农业企业因其基本生产资料土地已经分割、承包到户,因此,把农场职工养老金中农场应交部分全部转由个人通过承包土地上交,是合情合理的。这项重大改革,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养老金提取不落实的老大难问题,而且有力地冲击了"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传统观念,推动劳动力走向市场。   所谓"先交后种",就是在"三费自理"的基础上,将改革再向前推进一步,做到凡承包农场土地的各类人员,都必须按标准先交纳土地承包金后,才能取得土地承包使用权。具体做法,农场将各类耕地明码标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场内或场外发租,场内职工可以跨队一次或分次交钱承租,场外农民也可以到农场在先全部交纳土地租金后,取得土地承租经营权。"先交后种"的最大好处是增强了承包人的风险意识与风险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承包办法存在的"盈了上腰包,亏了打白条"的弊端。   截止去年底,江苏农垦多数农场实行"两田制","三费自理"的耕地达70%以上,实行"先交后种"的耕地面积近50万亩,接近耕地总面积的一半。实践证明,这些对原承包制的重大完善措施,比较适合农场农业的实际和外部市场竞争环境,是新时期农场争生存、求发展一个重要的制度保障。   关于农机改革。江苏农垦大中型农机具多年来一直实行农场所有,并由农场机耕队实行统一管理与使用,这种格局一直保持到1998年。随着社会私有农机的篷勃发展和农机作业的市场化,以及农场农业"三费自理"和"先交后种"经营制度的逐步确立,这种农机管理体制不仅导致机耕队自身亏损严重,而且束缚了农业职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从1999年起,多数农场以拍卖为主要方式对原农机体制进行改革,截止2000年底,占总量80%以上的农机具已转为私有私营。这一重大改革收到以下效果:1、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服务质量;2、降低了作业成本。一般斤粮成本中机械作业费下降2-3分钱;3、农场彻底甩掉了农机亏损包袱;4、盘活了存量资产。多数农机都以高于帐面值拍卖成交,全系统共变现回收资金7000万元。5、农机投入增加,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与两年前比,江苏农垦农机总动力增加40%还多。6、农场农机经营管理与市场接轨,大批农机跨场、跨县、跨省作业,提高了农垦形象,增加了机工收入。   四、 明确农场整体改革的思路   随着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我们对农场属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国营农场既不同于城镇工商企业,又区别于乡村集体经济,而具有企业性和社区性的双重特征,因此,传统意义的农场实际承担生产经营与社会行政管理的双重职能。今后改革的思路,作为企业,农场主要接受省农垦集团公司委托,从事国有资产(包括土地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总场层次一般不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和直接承担生产经营风险。具体地说,农场与非农企业不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主要是参股、控股的产权关系,农场仅以出资额享受收益权利,承担风险责任;农场对农业,一方面凭籍土地所有权,向承包者收取租金,市场与自然风险主要由承包人承担。另一方面农场通过控股、参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其它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帮助众多的承包户走向市场。而作为社区,农场的社会行政和公益性职埽?蛑鸩揭平坏胤秸???   五、 城镇直属企业改制取得较大进展   按照隶属关系划分,江苏农垦除28个农林场外,另有29个城区直属非农企业。其资产总额约占全垦区一半,销售收入约占全系统 40 %,是江苏农垦经济的"半壁江山"。按照构筑母子公司体制改革的总体工作安排,从2000年起,我们将改制攻坚的重点从农场转向直属非农企业。改制的基本方针是,对多数骨干企业,坚持集团公司控股;对扭亏无望的企业和多数小型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则全部或大部退出转为民营或参股经营。各类公司制企业都通过出资配股、借款入股等多种方式,坚持做到经营骨干持大股、主要经营者多持股,不搞人人平均持股。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已有11 户企业工商注册,其中控股的 6户,参股1户,转为民营企业的2 户,关闭2户。预计到今年底,将有60%左右的直属企业完成改制。全部企业改制结束,将退出国有资产近7000万元。届时,作为母公司的省农垦集团公司的投资功能和资本运营能力,将大大增强。   六、 争取政策支持,减轻企业负担   目前多数农垦企业陷入困境,其主要原因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农垦现行体制、机制不适应外部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对农场属性的认识存在偏差,导致现行许多政策与农垦区域性、社会性及农工商综合经营这一根本特点相悖,造成农场负担沉重。因此,农垦企业要摆脱困境,也必须主要从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和争取政府政策支持等两个方面着手。江苏农垦改革的总体思路明晰,改革的成效也比较显著。与此同时,近两年在争取政府政策支持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展,主要有:1、养老统筹实现与省统筹基金接轨,差额补贴部分,由省社保机构从2000年起三年补贴到位。2、企业所办的146所中小学于今年7月全部移交属地政府,所需经费省财政从今年起,分三年给地方补贴到位。3、省农垦被列入江苏省首批土地作为资本金注入的试点单位。现已有85万平方米城区国有土地计1.46亿元人民币作为国有资本注入江苏农垦集团公司。4、在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中,明确农场维持原农业税税率(2.6%)不变,也不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5、将农场非农户口职工纳入地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以上这些政策落实到位,将使江苏农垦企业每年减轻不合理负担1亿元左右。这是江苏省政府对农垦企业实实在在的扶持与支持。最近,我们针对场办企业普遍改制,民营经济篷勃发展的实际,正在上下努力,争取属地政府对农场能比照县市或乡镇,实行同样的财税政策。这项政策在少数农场已经或正在突破。这是政府对农垦经济的一项治本政策,若能普遍得到落实,将会和当年农业改革一样,使农垦生产力将得到又一次解放,有力地推动农场区域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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