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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财政专项预算资金按经济分类执行情况总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1-15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366

海南、云南、广东、广西、福建、四川、湖南、贵州南亚办,云南、广西农垦局:
     根据财务司的工作安排,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布置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06]50号)、《关于下达2008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的通知》(农财预函[2007]47号)有关要求,请各项目单位于2008年1月24日前将“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执行明细表”报我处,表格见中国热带农业信息网;于2008年2月14日将每个项目的经济分类执行情况形成总结分析材料报我处。总结分析材料要求如下:
     一是重点分析预算与执行的差异,并详细说明原因,对跨经济分类类别的调整原因要重点说明。
     二是分析材料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基本情况、原因分析、相关建议。
     三是务必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四是务必按合同要求的经济分类科目填报“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执行明细表.XLS”。
 
     联 系 人:雷相成      周  峰
     联系电话:010-64192685; 2687
     电子邮件:NKJRZCH@agri.gov.cn
     中国热带农业信息网:www.farmchina.org.cn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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