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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垦糖厂如何处理与农场和蔗农之间的关系

时间:2005-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2375

广西农垦局综合处处长、高级经济师:李慈军

      制糖行业是对资源依存度比较高的产业,有原料作基础,制糖企业就可以搞大生产规模,扩大市场份额,进而控制食糖市场。因此,糖厂与蔗农之间的关系是互为唇齿的关系,蔗区与糖厂的经济利益也是互动的。从现实情况看,广西农垦糖业蔗区包括农场蔗区和农村蔗区两大部分,处理好与农场和蔗农之间的关系,对农垦糖厂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农垦糖厂处理好与农场和蔗农之间关系的重要性
                
      1、处理好农垦糖厂与农场和蔗农之间的关系是保持垦区社会稳定的需要。目前,在广西农垦9家糖厂周边的农场,基本上都建成糖厂的原料生产基地,农场职工的生活基本上都寄托在这根甘蔗上,如果不处理好农垦糖厂与农场和蔗农之间的关系,垦区社会就不可能保持正常的稳定。
                
      2、处理好农垦糖厂与农场和蔗农之间的关系是降低蔗糖生产成本,提高农垦糖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就总体而言,国内市场上的蔗糖可以说是同质产品,在同质化市场竞争中,价格战是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手段。只要食糖产量供过于求,糖厂就以降价作为首选的营销手段,扩大销售量,以确保企业的盈利或减少可能发生的亏损。赢得价格战的最有力武器是降低制糖企业的成本,降低制糖生产成本的关键措施是降低甘蔗原料成本,主要是降低吨糖耗蔗成本。要降低吨糖耗蔗成本,除降低吨糖耗蔗和提高产糖率外,重要的就是要降低甘蔗的收购价格,而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与农场和蔗农之间的关系。
                
      3、处理好农垦糖厂与农场和蔗农之间的关系是保持农垦糖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200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优化甘蔗区域布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总体方案》的文件,对甘蔗种植实行限产的政策;同时,由于广西适宜种植甘蔗的地方都已建有糖厂,甘蔗资源已被控制,不可能在相同的地方再建糖厂了。因而原料蔗资源将会越来越紧张。原料蔗的供应已成为广西境内糖厂发展的“瓶颈”,谁控制了蔗源,谁就在竞争中处于优势。与其他糖厂相比,广西农垦糖业最大的优势就是“前厂后场”,即拥有自己的农场糖料生产基地,可自供所需原料蔗30%左右,这是广西农垦糖业得到稳步发展的主要原因。

        二、农垦糖厂与农场和蔗农之间关系的现状和未来走势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垦糖厂与蔗农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2002年,农垦糖业内部实行了糖厂与农场分开,两者的经济利益关系由过去的暗补关系改为现在的明补关系。过去,种蔗和制糖,农场的蔗农与糖厂都是在农场管理下的“一家人”,农场既管种蔗,也管制糖;既管蔗农,也管糖厂。厂场分立后,农场蔗农和糖厂变成两个不同的各自独立的“家庭”,这就涉及到“亲兄弟明算账”问题。比如:农场原料蔗进入糖厂,其价格除包括最低收购价和联动价两个部分外,还要包括农场生产管理费和超产奖励经费。因此,广西农垦糖业的进厂原料蔗总的平均价格一般来说都要比同类地区的其他制糖企业高出4-5元/吨。农垦糖厂与农村蔗区蔗农的关系主要还是执行广西境内现行的管理体制。即“蔗区分片管理,甘蔗定点收购和加工,糖蔗收购价格与食糖市场销售价格挂钩联动”。这是一种计划经济的做法,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未来广西糖业的管理体制,必定会更多地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来管理,蔗区、蔗价、糖价将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作,市场将会完全放开。这样,将来农垦制糖企业与蔗农(包括农场蔗农)之间的关系还将会出现如下两种变化:一是由定向关系变成不定向关系。现在的农垦糖厂,一般都由所在地的政府根据行政区域、自然地理、传统习惯和蔗源多少等因素,来划定蔗区,每一间糖厂都有一个蔗区。糖厂与蔗农的关系是定向关系,糖厂只向蔗区内的蔗农提供种苗、肥料、农药、农资、机耕、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服务,蔗农只向本蔗区的糖厂提供蔗源。如将来蔗区放开,不再由政府划定蔗区,这时,糖厂与蔗农的关系是不定向关系,即糖厂可向任一蔗农提供种苗、肥料、农药、农资、机耕、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服务,蔗农也可向任一糖厂提供蔗源,除非其与糖厂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关系。二是由固定蔗价联结变成波动蔗价联结。目前,广西境内的甘蔗收购价格实行最低保护价基础上的蔗糖价格联动。最低保护价格一般都由政府根据食糖市场和糖厂、蔗农的生产情况,在开榨之前制定,并监督执行。虽然实行蔗糖价格挂钩联动,但糖价每上升100元/吨,二次兑付蔗农的也只是5元/吨。蔗价在政府制定的保护价上上浮幅度也不是太大,因此可以认为糖厂与蔗农之间联结之蔗价还是固定的。如果甘蔗收购价放开以后,甘蔗收购价格则由糖厂根据当时的食糖市场制定,糖价高蔗价也高,糖价低蔗价也低,同一个榨季往往会出现许多种蔗价,到那时糖厂与蔗农之间联结之蔗价是波动的。

      三、农垦糖厂处理与农场和蔗农之间关系的对策
     (一)实行“甘蔗订单农业合同制”
                
      垦区糖厂与蔗农签订经济合同,糖厂为蔗农提供种苗、肥料、农药、农膜、机耕、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服务,蔗农则为糖厂提供蔗源,即通过法律关系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这种“甘蔗订单农业合同制”核心内容是“一付二保三联动”。“一付”即垦区糖厂以种苗款和实物肥料预付原料蔗收购定金,按每户上个榨季进厂原料蔗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预付金。合同签订后,垦区糖厂每年将自产的甘蔗专用复合肥,以低于市场价供应给农民,并免费送进村。预付定金不收利息,待下个榨季甘蔗进厂后归还。“二保”即按甘蔗的保护价(不一定是政府制定价,如有政府制定价,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高于政府制定价)收购,保护价实际是农民种蔗的完全成本价,以此为底线,可以确保农民种蔗不折本。“三联动”是蔗价与糖价挂钩联动,当年糖平均售价每高出挂钩价100元时,糖厂二次分配5元—10元给农民,以此类推。
                
      实行“甘蔗订单农业合同制”这种新型的企业与蔗农的关系,可以把过去垦区制糖企业与蔗农中长期存在的顽疾化解。就农民而言,不再担心卖蔗难,种蔗还可以得到糖厂有力的扶持,糖厂投入资金建设蔗区道路和推广甘蔗栽培良种良法,农民在这种环境中从事甘蔗种植,其积极性必将得到充分的发挥。就垦区制糖企业来说,因为稳定了蔗区,壮大了原料基地,能实现既“吃饱”又“吃好”;实现了稳定的砍、运、榨秩序,使企业生产处于一种良性状态;由于大面积推广良种,提供了优质高糖原料,使吨糖耗蔗降低,制糖成本下降,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实行“厂农一体化”管理模式
      这种形式的主要特点是由垦区糖厂到农村去租赁或购买土地,组织专业种植公司对连片的土地实行规模化种植,工人来源既可以是出租土地的农民,也可以是重新招募的工人。糖厂对土地进行投入,包括土壤改良、配套灌溉设施和良种培育等。租赁制的主体是制糖企业,采用的是市场经济的经营手段,通过精确的策划、人财物的集中运作和高科技的合作开发,使甘蔗基地产业化落到实处。糖厂可以根据榨季均衡生产的需要,通过专业种植公司选种不同成熟期的甘蔗品种和适当安排播种期,可以利用大型机械在甘蔗生长的高糖期实施高效率的适时收割,从而大大减少原料蔗的糖份损失。目前,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黔江制糖公司正在试行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与上一种模式最大相同点在于两者都通过法律的形式将糖厂和蔗农之间建立起稳固的合作关系。最大不同点则在于这种模式中的种蔗土地的经营权属于糖厂,前者则属于蔗农。

      (三)积极探索糖厂与蔗农实行股份合作经营
      这种经营方式可以参考国外“蔗农—糖厂分糖制或分利制”的做法。蔗农按照甘蔗种植面积和产量,按一定的比例折合为股份,使蔗农成为糖厂的股东,把蔗农与糖厂捆绑在一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例如美国蔗农与糖厂的利益分配一般是将蔗农交蔗所产糖的60%归农民,40%给糖厂;泰国按食糖销售的净收入计算,农民占70%,糖厂占30%。这一种形式,可能也是未来垦区糖业发展的一个方向。

      (四)改革糖厂甘蔗收购制度。
      由按重量计价向按糖分计价收购制度转变甘蔗“按质论价”收购在国外己实施了80多年历史,如在泰国,每到榨季糖厂随时对甘蔗的含糖分进行测量,一旦达到所需的糖分就及时砍榨。工厂按每吨甘蔗可生产出的工业食糖(理论值)来付农民蔗款。在中国,按糖分计价收购甘蔗也曾经有过试点。前几年,广西大学糖业工程研究中心已研制和开发出比较成熟的糖份检测技术,在广东湛江农垦系统糖厂试用,取得较为满意的结果。实践证明,按糖分计价是促进甘蔗农业高效、有序发展,提高蔗农和糖厂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它可以使农民自觉种植糖分高的优良品种,提高甘蔗含糖分,减少甘蔗糖分在砍、运过程中的转化损失,保证甘蔗新鲜入榨,提高出糖率,由此降低食糖生产成本。如果农垦糖业采用这一做法,使蔗区甘蔗含糖分平均提高一个百分点,每个榨季糖产量可增加3~4万吨,价值1~1.5亿元。(广西农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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