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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检查的通知

时间:2008-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198

农办垦[2008]86号 

海南、云南农业厅,海南、云南、广东农垦总局,农业部南亚热作开发中心,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根据《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农垦发[2006]2号)等规定,我部定于2008年10月下旬组织检查小组赴广东、海南和云南项目区就2008年天然橡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实施细则、方案等;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情况;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公示方式、内容;补贴的橡胶树苗木定价依据;供苗基地认定过程及公示情况。

  (二)苗木基地供苗情况。种苗基地苗木质量内控制度建设情况;基地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包括生产、质检、推广等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基地苗木生产档案(包括生产、质量档案等)情况;种苗出圃登记和检疫、质检情况;供苗方与植胶户的天然橡胶良种苗木购销合同、植胶户购买苗木登记表等;种苗售后相关技术服务的情况;苗木质量、品种、销售价格等信息的公示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是否有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四)补贴苗木种植情况。种植区域及品种与环境类型的对口使用情况;定植苗木的成活率、苗木长势以及抚管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08年10月23日-10月26日  云南;

  2008年10月27日-10月28日  广东;

  2008年10月29日-11月1日   海南。

  我部将组织检查组赴各项目区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走访种植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省项目主管单位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检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10-59192628 010-59192659(传真)

  电子邮箱:NKJRZCH@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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