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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名单和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复审合格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7-04-01 作者: 来源:农业部农垦局 点击次数:140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垦农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部于2016年开展了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活动。参加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活动的垦区和农场,严格按照《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全面推进、全面建设、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建设力度,强化培训指导,注重标准提升,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活动进展顺利。在各垦区认真开展标准化建设、验收审核和公示备案等工作的基础上,我部进行了抽查和审定,现授予黑龙江省新华农场等34个单位“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称号,有效期三年(2017年至2019年),名单详见附件1;获得称号的单位可在其工作和生产场所,设立“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标牌和宣传板。同时,我部还组织创建活动专家组对部分2014年获得“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称号到期的单位开展了复审工作,经现场验收和综合评定,黑龙江省七星农场等26个单位复审合格,现确定继续授予“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称号,有效期三年(2017年至2019年),名单及评级详见附件2。

  各垦区要按照《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标准化农场”和“示范农场”的跟踪指导。“标准化农场”和“示范农场”要切实做好标准化的实施和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标准化机务区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农机标准化体系工作,把试验示范农机新技术、新装备和创新生产经营服务新模式作为推进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发挥农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附件1、2017年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农场名单

  2.2017年全国农垦农机标准化示范农场复审合格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3月24 日

责任编辑: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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