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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将于6月10日召开

时间:2003-06-0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680

关于召开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农市发[20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乡镇企业、饲料工业主管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及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我部定于2003年6月10日召开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全面总结前阶段“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二)研究部署下阶段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重点和措施。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3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30开始,会期半天; 北京设主会场,地点:北京通信公司二楼多功能厅(西便门立交桥东南,中央音乐学院南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设立分会场。 三、会议参加人员 (一)北京主会场参加单位 1.邀请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监委、标准委有关领导和同志; 2.邀请新闻媒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经济日报、质量报等; 3.北京市有关方面代表 4、农业部领导、有关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分会场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口各厅(局、委、办)的厅(局)长和处长;37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定点监测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分管市长和农口各局局长及有关检测中心主任;为便于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由农业厅(局、委)牵头组织和邀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有关厅(局、委、办)领导和新闻单位参加;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派员到海南省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会议议程安排 会议9:30开始,由农业部范小建副部长主持 议程: (一)农业部杜青林部长讲话; (二)国家认监委、标准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讲话 (三)北京、上海、山东、河南、四川、兰州市等六省市典型发言,每位发言控制在10分钟之内,请提前做好准备,并于6月2日前将发言稿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部质量办公室),传真:010—64193156;E-mail:jindongsong@agri.gov.cn。 大会之后,请各省(区、市)根据当地的“非典”防治形势,采取适当方式自行组织讨论,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00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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