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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农垦系统及热作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6-16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980

 
 
 
(2006)农垦(科社)字第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的《关于做好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将按照 “先确定项目,后安排预算”的要求进行申报,为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07年标准项目应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申报:
     与农业部履行行政职能、开展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标准,特别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急需的标准;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标准;保护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资源的标准;农产品等级规格、包装标识等促进公平贸易的标准;农业生产、管理通用标准;名词术语、农产品分类、农产品编码等基础性标准。
     其中,热带作物类标准项目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热带作物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的通知》(农办垦[2006]18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对于非规划内的项目将不作考虑。有需要农办垦[2006]18号文件电子版的单位,请与秦春秀、韩学军联系。
      二、项目期限和资金补助标准
     每个标准项目原则上应在1年内形成标准送审稿并报到指定技术负责单位,每个制定标准项目的补助经费在8万元以内,修订标准项目补助经费4万元以内。补助经费的支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农[1999]418号)执行。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有制定、修订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二)申报单位首席专家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标准制定经历。
    (三)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项目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2007年预算安排及下一年度预算的争取,请各单位务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书》(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一式六份于2006年7月5日前按如下要求进行报送:
    (一)热带作物类标准项目: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处(农业部热带作物及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热标委秘书处汇总后报我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二)非热带作物类标准项目:由各单位汇总后报送相关领域的标委会或指定的技术负责单位(见附件2),同时抄报我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一份。
    (三)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到“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farmchina.org.cn)” 和“中国农垦信息网(http://www.farmchina.org.cn)”上下载。
     五、联系方式
   (一)农业部农垦局:
    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人:韩学军   电话:010-64192634(传真)
   (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处
    邮政编码:571737
    联系人:秦春秀  电话:0898-23300496  传真:0898-23300545
 
附件:1、2007年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书
2、农业行业标准制定和修订项目相关标委会或指定技术负责单位及通讯录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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