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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提出灾后恢复农业生产12条措施

时间:2003-07-18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4462

  7月15日,刘坚副部长主持召开了部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有关做好当前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回良玉副总理在国家防总今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赴安徽、江苏两省调查抗洪救灾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了继续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和措施。   会议在认真分析全国特别是安徽、江苏当前洪涝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温家宝总理在检查指导淮河抗洪救灾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提出了灾后重建和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12条对策措施。   一是要把当前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联系起来。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当前的抗灾救灾工作中去,落实到关心支持灾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要求各司局都要立即学习传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有关抗灾救灾的重要指示,通报灾情,研究对策措施,做到情系灾区,心系灾民,急灾区之急,想灾民之所想,带着对灾区农民的感情去推进“三农”的各项工作。   二是尽快组织中国农科院等单位有实践经验的种植业、畜牧、水产专家,组成两个专家组分赴安徽、江苏指导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三是抓紧提出灾后恢复意见。有关司局抓紧提出本行业的帮助灾区恢复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大力推进抗灾自救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消毒防疫、控制扑灭等措施,坚决预防灾后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暴发和流行。   五是抓紧落实救灾化肥、柴油、救灾备荒种子的下拨和调剂工作。   六是协助有关部门核实灾情,及早落实国家农业税收减免政策。   七是组织好灾区农民外出务工,倡议城市优先招收安徽等重灾区农民工。   八是今年下半年中央财政追加的农业投资,要向灾区倾斜。   九是动员非灾区、轻灾区农业系统和种子大型企业,向灾区农民捐赠种子。   十是组织开展一次部系统向灾区农民捐赠活动。号召农业部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向灾区农民自愿捐款捐物。   十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协助地方研究提出蓄行洪区农业结构调整意见。   十二是加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宣传工作,特别要大力宣传农业部门和广大农民抗灾自救的先进典型。 来源:农业部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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