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垦区:
经与商务部协商,我部将于近期向商务部有关部门报送一批农业“走出去”项目。项目要求:双方合作意愿强,有一定前期基础,近期能够实施,具备较强操作性和可行性。商务部在此基础上,考虑给予适当支持。
请各有关垦区根据相关要求,于7月20日之前将项目建议基本情况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农垦局经贸处。
关于项目建议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求,以及商务部有关农业“走出去”支持资金与支持内容的有关材料已上传至中国农垦信息网。
联系人:沈 磊
电话(传真):010-64192668; E-mail:shenlei@agri.gov.cn
附件1:农业“走出去”项目建议.doc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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