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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八项措施支持农垦发展

时间:2009-04-24 作者:丁建峰 来源:华兴时报 点击次数:4077

    4月2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自治区财政提出八项举措,支持农垦改革发展。

    这八项措施包括: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一方面用于农垦公益行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建立农垦现代农业发展基金,搭建投融资平台;化解社会公益性债务;妥善解决改制企业遗留债务,对关停并转企业由财政厅和税务部门协商,争取享受企业关停并转等优惠政策;妥善解决改制企业遗留养老金;推进农场城镇化建设进程。根据农垦中心场镇、生态移民点、农场生产队等不同情况,商请有关部门分别纳入自治区廉租房建设、危窑危房改造和塞上农民新居工程规划;解决农垦社会保障和医保问题,根据农垦辖区内居民的不同身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农垦企业、生态移民未纳入医保、低保的居民,全部纳入到各市县的医保、低保体系;补贴农垦城镇社会化公共管理费用;按照全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规划和标准,在符合条件的农场队、站设立卫生室,方便职工居民就医。(2009年4月22日 华兴时报 第二版 记者 丁建峰)
 
 

责任编辑:袁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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