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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将面向全疆公开选拔10名副局级领导干部  

时间:2002-06-14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3232

  为了进一步深化兵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结合兵团实际情况,兵团党委决定将通过公开报名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兵团、自治区所属单位和中央驻疆单位公开选拔10名副局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职位10个。具体职位是: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兵团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兵团建设局副局长,兵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兵团审计局副局长,兵团卫生局副局长,兵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副师级),兵团司法局副局长,兵团农业局总农艺师,兵团水利局总工程师。   二、公开选拔的条件、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有实绩;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具有拟担任选拔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国家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宏观决策能力。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8岁以下(即1954 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3年(1999年8月31日前任职)或副处级领导职务5年以上(1997年8月31日前任职);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领导职务或中型企业正职领导职务3年以上,任职时间参照机关、事业单位。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任职年限上放宽1年。   3.身体健康。   (三)具体条件   详情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选拔条件者达到4人可进行笔试,笔试后各选拔职位确定成绩的前3名进入面试,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确定两名考察对象,由兵团党委组织部派员进行考察,提出拟任用意见,报兵团党委决定。   公开选拔的副局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02年6月20日至7月5日。   2.报名地点:   ①兵团人才服务中心(乌市建设路13号,兵团机关东门右侧原兵团老干部活动中心);   ②兵团各师、院(校)组织人事部门。自治区各地、州、市及中央驻疆单位的报名者,也可就近到兵团各师党委组织部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均为原件),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并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确认其报名资格条件的材料及本人简历。 报名者可根据职位的要求,最多可报两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4人的职位,不进行公开选拔。   五、笔试内容及时间、地点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党的建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重要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及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包括拟选拔职位掌握的专业基础、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等。   2.笔试时间:   (北京时间) 2002年8月3日   上午:10:00-12: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6:00-18:3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   兵团二中(乌鲁木齐市五星路13号)   4.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   2002年8月9日,兵团机关大门两侧宣传橱窗。各师、院(校)机关办公楼前。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简章》,可在各报名处索取。   也可在新疆兵团信息中心的网页上查阅相关信息。   网址:www.xjbt.cei.gov.cn   咨询电话:   兵团公开选拔副局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991)2890401、2890422;   监督电话:   (0991)2890439、2890440、2890477、2890480

责任编辑:中国农垦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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