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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木薯产业国际化对策研究

时间:2005-03-07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2265

     木薯国际化是全球各种组织十分关注的问题,粮农组织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专门设有全球木薯开发战略论坛。广西作为中国木薯产业占绝对主导地位的省区,为了自身的利益,应该在全国、全球木薯国际化问题上发言,占有一席之地。但是很遗憾,广西对此问题研究甚少,不但在WTO农业协定谈判没有发表意见,就是在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中泰188种零关税谈判也没有发表意见,总是在协定签定后做事后对策,这对木薯的发展是十分被动和危险的。因此我们在这次自治区科协的木薯产业化发展专家论坛上,选择此课题研究,旨在通过这一研究能有助于帮助人们了解WTO农业协定等国际性文件关于木薯的条款及全球木薯供求情况,明确广西木薯产业国际化的市场、贸易、技术、政策等产品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广西的对策,为决策者及实际工作者制订规划和行动提供参考,希望能够引起决策者及实际工作者重视木薯产业国际化问题。

      一、木薯产业国内及国际发展形势分析

     木薯是FAO和WTO 十分关注的热带农产品,WTO农业协定确定为发展中国家特殊利益的产品,率先实现贸易全面自由化,发达国家在执行市场准入承诺时给其提供更好的市场准入机会和条件。中国与东盟十国建设自由贸易区,首先开始实现零关税的产品也包括木薯产品。这将给相应的国家带来利益,为全球木薯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和条件,也为中国和广西木薯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
      (一)、面临需求增长的市场机遇。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木薯及其加工品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且增长势头不减。全世界淀粉年产量在过去20多年翻了两番以上,20世纪70年代中期只有700多万吨,到80年代中期增加到1800多万吨,90年代初期达到2000万吨,目前已超过3000万吨。我国淀粉年产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增长迅速,目前已达500万吨。广西木薯淀粉的发展速度同样惊人,淀粉产量从1990年的12.25万吨增加到2001年的36万吨。多年来没有出现淀粉大量滞销的现象。
      1、木薯及其加工品国内市场需求总量逐年增长。第一,木薯的国内市场需求量不能自给自足,且需求潜力巨大。木薯由从前的我国传统出口商品转变成进口商品,由于国内木薯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出口逐渐减少,至1998年出口量几乎为零,进口量达30万吨,此后每年进口木薯干片都在30万吨以上,并逐年加速增长,在2001年1-9月份期间,我国已从泰国进口160万吨木薯制品,而上年同期,进口量仅有13万吨。尽管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广西的木薯种植面积和产量迅速增长,但仍然不能满足淀粉、酒精加工业发展的需要。尽管我国鲜木薯产量达到591万吨,但仅酒精加工业一项就每年需木薯干片300余万吨。随着淀粉、酒精及其深加工工业的发展,我国国内市场对木薯原料的需求仍将逐年增长。
      2、木薯产业链延长,木薯加工品应用范围的扩大,使木薯加工品需求量迅速增长。木薯的加工产品有淀粉、酒精及变性淀粉、淀粉糖、有机酸等深加工产品。淀粉是木薯最基本、最重要的加工产品,淀粉作为一种基本原材料,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造纸、纺织、石油钻井、建材、饲料等领域。目前世界上以淀粉为原料的产品多达2000种以上。随着以淀粉为原料的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以淀粉为原料的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产业链不断延长;变性淀粉是淀粉深加工产品群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品种最多,应用领域最广。目前已有数百种产品,国外变性淀粉的应用领域已达30多个,国内变性淀粉的应用领域除造纸、纺织、食品、医药、水产饲料、建材、铸造等工业部门外,正在向石油、采矿、煤炭、陶瓷、塑料、日用品、化妆品等领域以及农业、林业部门拓展,市场日益扩大;木薯酒精是木薯加工品的另一种主要产品,酒精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用于医药、制酒、农药与有机化学品生产、燃料、清洁能源等领域。近年来我国酒精的年产量约为250万吨,国内消费230万吨,出口20万吨。目前广西木薯酒精年产量不到10万吨,主要供应四川等地勾兑白酒。由于国际市场酒精价格比国内高30%以上,加入WTO后,对我国酒精出口十分有利。在所有酒精的农作物原料中,以木薯价格最为低廉,也就是说木薯酒精的成本是最低的,具有很强的价格竞争力。
     (二)、面临国际竞争加剧的趋势。
      1、木薯国际生产情况。木薯是世界主要农产品之一,与马铃薯、甘薯并列为世界三大薯类作物,也是全球年产亿吨以上的七大作物之一。目前全世界有70多个国家种植木薯,如今,世界木薯生产几乎全部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一般只进口木薯及其初级加工品作为深加工的原料。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2001年世界木薯种植面积1716万公顷,鲜木薯总量1.83亿吨。世界上木薯产量最大的国家是尼日利亚,达3258多万吨,其次为巴西2248万吨、泰国1840万吨、印度尼西亚1705多万吨、刚果(金)1544万吨。据世界粮农组织(FAO)统计,2001年全球销售木薯产品约730万吨,包括薯丸、薯片及薯粉。其中薯粉占120万至150万吨,主要来自全球薯品供应大国泰国及越南。
      2、WTO中有关木薯的情况。木薯是世界七大作物之一,原产巴西,属热带作物,而热带农产品贸易是WTO成员各国谈判的重要内容,是发展中国家特殊利益的产品,发展中国家可以向发达国家要求提供扶持与优惠支持。在WTO农业协定明确规定:在中期审评时议定的给予热带农产品贸易的全面自由化,及鼓励对以生产多样化为途径停止种植非法麻醉作物有特殊重要性的产品,同意在实施其市场准入承诺时,发达国家成员将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需要和条件,对这些成员有特殊利益的农产品在更大程度上改进准入机会和条件。关贸总协定谈判结果显示,占世界农产品进口2/3的发达国家削减了包括关税化后的关税等值在内的农产品关税的32%,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提出的一系列有关农产品关税的削减计划中,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要的出口意义的热带农产品的关税消减(43%)超过所有农产品的平均削减水平(37%)。
      加入WTO后,广西木薯产业面临着全球化的形势。遵从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我国将木薯全球的进口关税由10%减到8%,并于2004年前降到5%;木薯粉的关税由30%降到28%,于2004年前降到20%;淀粉的关税也从20%降到16%,于2004年前降到10%。就目前的情况看,尼日利亚、巴西、哥伦比亚等国的木薯淀粉因与我国距离过远或生产成本高、价格高而无法出口,暂时不会影响我国。
     3、亚洲木薯产业情况。亚洲是全球第二大木薯产区,占全球木薯产量的28%强。木薯生产集中在中国(2001年产量591万吨)、东盟的泰国、印度尼西亚、越南(2001年产量281万吨),以及印度(2001年产量690万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有关木薯的协议、规章及其影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加剧了广西木薯产业的竞争形势。原来有专家曾做过以下分析:加入WTO后,广西木薯淀粉的主要竞争对手是泰国,以泰国木薯淀粉目前的价格185美元/吨计,加上10%的关税税率(加入WTO后,淀粉的税率从20%下调到10%)、增值税、运杂费等,进入我国口岸的价格约为250美元/吨,比广西的现行价格略高,得出的结论是泰国木薯淀粉对广西木薯淀粉的冲击不大。现在的外部环境转变很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确立,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在中国与泰国已达成188个农产品零关税,木薯其中之一,这就意味着在内广西木薯产业将不再存在关税保护,而在东盟各国中存在着几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事实上,不仅仅是泰国,印度尼西亚的木薯年产量与泰国接近,越南近几年来木薯也有较快发展。泰国淀粉年产量为150万吨,全部为木薯淀粉,主要用于出口及加工变性淀粉、味精、淀粉糖等,可见泰国的木薯产业结构与广西是雷同的、相似的,两者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产生竞争。毫无疑问,广西木薯产业的竞争已经加剧了。而且,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及经济交流中,东盟各国认为我国经济实力都在东盟各国之上,即我国在自由贸易区中是大国或发达国家的身份,因此在农产品市场要求我国对东盟各国开放及提供优惠政策,这势必对广西木薯产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各国竞争对手加快木薯产业发展步伐。泰国政府和企业界已制定一份战略计划,泰国计划从2003年开始在4年内使木薯出口收入翻一番,达到10亿美元。同时,种植木薯的农民的家庭收入也将增加70%,达一年700美元。根据计划,泰国木薯产量在四年后将达到2680万吨,比目前增加1000万吨。为此泰国木薯研究院将负责开发食品新品种。在出口方面,政府计划2003年对欧盟和中国分别出口150万吨木薯,对其他国家共出口150万吨。2003年年初泰国开设农产品期货市场,而第一个上市交易的商品将是木薯。泰国有关官员表示,这一市场的运作将“循序渐进”,在三年内全部到位,该市场的开设是政府帮助农民降低价格风险的举措,也将有利于泰国提前规划生产。在启动阶段即在农产品期货市场成立之初,泰国政府将提供6亿铢(约1.2亿人民币)作为该期货市场的启动资金。除了木薯之外,计划作为重点交易的商品还有大米、橡胶、甘蔗和黑虎虾。
越南木薯产业发展也不错,产品出口具有竞争力。越南新鲜木薯收购价格经常比泰国低,具有更强的竞争实力,据越南贸易部统计资料显示,越南全国1992年至1994年期内出口约3万吨薯粉,至1997年提升为15万吨,而从2000年至2002年平均每年出口20万吨薯粉,金额约3500万美元。进口越南薯粉的主要有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及柬埔寨等。

      二、广西木薯产业发展现状

     (一) 广西是全国发展木薯产业最有优势的省区
     1.适于发展木薯的土地面积在全国最大。农业与其他部门比较,基本特征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结合,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木薯起源于热带美洲,原产巴西,属热带多年生木本粮食作物,约有4000年的栽培历史。中国于19世纪20年代引种栽培,分布于淮河、秦岭一线和长江流域以南,以广东和广西的栽培面积最大,福建和台湾次之,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等省亦有少量栽培。适生区是热带。而我国热作土地资源十分稀少。根据《中国热带作物种植业区划》,我国热带作物种植区,包括我国的热带、南亚热带大部分地区,在北纬18º10′~26º10′、东经97º39′~118º08′之间,包括福建东南部、广东南部、广西南部、云南南部、台湾省南部和海南全省,土地面积29.67万平方公里(不包括台湾省,下同),仅占全国国土面积的3%。其中广西拥有11.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热作区总面积的38.5%,列全国第一位,比列第二位的云南省多12.1个百分点(3.6万平方公里),比广东、海南、福建三省热作区面积之和还多3.1个百分点(0.94万平方公里),

  2、拥有良好的气候资源优势。广西地处热带、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以高温多雨为特色。广西年平均气温为17℃~22℃,属于全国高温区。夏长冬短,雨、热资源丰富,且雨热同季,较有利于农业生产。广西年降雨量在1,000毫米~2,800毫米之间,且大部分地区年平均降水量为1.200毫米至2,000毫米;水热条件配合好,夏季正值高温多雨,十分有利于农林等作物生长。
      3、是全国传统的木薯主产区。我国种植木薯的省份有广西、海南、广东、福建和云南等省区。2001年全国木薯种植面积43.7万公顷,约占世界总种植面积的1.6%,鲜木薯产量591万吨,占世界木薯总产量的3.2%。广西是我国种植木薯的最大省份,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占全国的60%以上,2001年,广西木薯种植面积达27万公顷,鲜木薯产量达384万吨,分别占全国总面积、总产量的61.8%和64.3%,鲜木薯平均亩产为0.95吨。
      4、群众生产基础良好。区内主要产区群众种植木薯多年,科技意识较好,木薯种植技术水平高,掌握了比较成熟的木薯生产技术与经验。各级政府也开展组织技术普及与指导工作,为种植户提供必要的生产技术扶持。
      5、加工规模和水平国内领先。广西的木薯大部分直接用于区内加工淀粉和酒精,小部分销往外省。广西是我国木薯淀粉生产的主要省份,年产量为40万吨左右。现有木薯淀粉加工企业200多家,木薯淀粉生产能力7000多吨/日。2001年全广西木薯淀粉产量为36万吨,占全国木薯淀粉产量的70%。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木薯淀粉企业,年产木薯变性淀粉6万余吨。此外,广西还有木薯酒精加工企业20多家,年产量达7万吨以上。生产企业与区内外科研院校保持着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
      (二)广西木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人们对木薯产业发展不够重视。长期以来,木薯在我国被认为是生产经济效益不高、低值的农作物,常与贫穷、落后联系在一起,以至开发力度较小。
      2、木薯种植日显落后。木薯良种化、种子培育、种植生产技术已经不适应发展,广西多年来木薯良种化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2002年木薯良种推广面积仅为40%,主要传统品种退化、单产低、淀粉含量低,种植和管理技术落后,经济效益较差等问题较为突出。早、中、晚品种搭配不合理,造成加工企业加工期短、经济效益不能最大化。
      3、木薯加工规模、加工技术跟不上世界发展步伐。就规模而言,淀粉加工生产规模向大型化发展,一般红薯和木薯淀粉的生产规模不宜低于年产5万吨。美国和欧盟的玉米、马铃薯淀粉加工厂年产在10多万吨至数十万吨的规模。泰国的木薯淀粉厂年产在5~15万吨。近年来,国内的淀粉加工也在向大型化发展,吉林、山东等省的玉米淀粉加工企业产能已达年产10~30万吨。而广西木薯淀粉厂规模较小,目前仅有6家企业淀粉年产能力超过2万吨,也仅有一家企业木薯淀粉年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难以获取规模经济,使木薯加工市场竞争能力减弱;就加工技术而言,当今世界木薯加工技术发展迅速,生产过程实现自动控制,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广泛推广节能技术和能耗低、效率高的设备。目前发达国家的现代化淀粉生产都建立了工艺控制系统(PCS)和合理的控制程序(PLC),以稳定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变性淀粉加工技术不断开发,生产技术呈现发展快、品种更新快、应用新技术快的特点。酒精生产开始采用先进的发酵工艺,广泛推广节能技术。广西木薯加工产品总体水平不高,以淀粉为例,淀粉及其深加工产品总产量远低于发达国家,目前我国人均淀粉占有量为2.7千克,仅是欧洲和日本人均占有量的20%、美国人均占有量的2.7%;生产加工自动化水平较低、产品质量难以保证。除吉林省的大成和黄龙两大玉米淀粉加工企业外,其他淀粉加工企业均缺乏自动控制和在线检测,整个生产过程大部分依靠人工经验;设备国产化水平低,目前国内效益较好的淀粉加工企业基本上采用进口设备,增加了企业的投入成本。
     4、科研水平不高导致应用开发程度不高,不能提供高附加值产品。目前世界上,从初级的淀粉、酒精,到中级的变性淀粉、淀粉糖、山梨醇,再到高级的以淀粉、酒精为原料的合成品,如国外变性淀粉的应用领域已有30多个。广西木薯加工基本还是以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产品的品种、产量所占的比重不高;木薯加工产品以淀粉和食用酒精为主,有少量的变性淀粉,这显然不能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不能提供高附加值产品,竞争中也就会处于被动,也就意味着木薯产业的经济效益还没有完全的发挥出来。
      5、对国际化发展及“走出去”意识与准备的不足。其一广西木薯生产、加工企业忙于满足国内需求,加上本身生产能力的不足,广西乃至全国的木薯生产与加工只是处于自给自足的状况,其二正如前面所提到的,人们普遍认为木薯产业经济效益不高,是没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因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所以,未能做大做强,未能进军欧美、日本、韩国等全球需求大市场。在现在木薯市场前景广阔的大好形势之下,我们却缺乏“走出去”的足够准备,不论在思想上还是在行动上都缺乏准备。
     6、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重视不够。所谓技术壁垒是指为了限制商品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技术贸易壁垒涉及以下要素: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包装和标签要求以及绿色技术壁垒。一国以维护国家安全或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或防止欺诈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为由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的技术性措施是合理和必要的,但这些规定与措施在一定条件下成为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变成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从本国的利益出发,构筑起技术壁垒对别国产品进行限制,成为发达国家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和形式。然而,广西木薯界包括政府、企业对国际通用的标准和技术管理措施掌握不全面不深入,对主要贸易对象国的技术手段缺乏了解,不能对出口木薯企业在宏观上予以指导;再加上技术壁垒本身的不透明性,使出口往往缺乏宏观上的及时与正确的指导。而且木薯出口企业技术及标准落后于发达国家。广西木薯产业整体科技水平落后导致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低,质量相对落后。缺乏先进的检测手段、检测技术和设备,尚没有建立起完整的检测体系。我国企业技术标准制定落后于发达国家,而且我国技术标准体系不统一,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数目多而水平参差不齐。

      三、广西木薯产业国际化对策措施
  
      木薯产业国际化涉及观念、市场、贸易、经营、资本、生产、技术、人才、经济运行机制和行为规则国际化等方面的内容,是一系统工程,需要采取多种各样的措施,才能加快实现。
     1、转变观念,树立木薯产业发展的新视角。
首先,要打破木薯产业是效益低下、是夕阳产业的传统旧观念,而从木薯及其加工品的新发展得出启示,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应用,木薯产业获得了新的发展契机,重新焕发出生机;其次,要从全球的角度来看广西木薯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要坚定木薯产业国际化发展的信心。第三、政府应有所作为。广西是我国木薯生产大省,在木薯产业国际化问题上,在WTO农业协议和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谈判过程中,广西应拥有和发挥发言权,积极争取向国家反映产业的发展形势,特别是充分阐述广西在木薯产业发展上的看法与建议,争取国家的支持。
      2、市场国际化。
      木薯产业的生产规模和能力不断扩大,不仅需要开拓国内消费市场,而且亟需打开国际消费市场,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广西木薯产业的生产与经营要以开拓国际市场为中心,选准和创造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并以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链的延伸和优化,培育支柱产业,扩张市场,从而提高品牌的营运能力;要对每一个木薯深加工品种的国内外市场进行调研,制定可行的国际市场开拓策略。在引进和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的同时,加强木薯产品品质的提高。
      3、贸易国际化。
中国加入WTO后,国外木薯将进入中国市场与我们竞争。所以,要适应中国木薯市场国际化这一趋势。就必须引进外资、技术和管理,在参与分工和国际竞争中,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国木薯产品在国际木薯市场中份额的同时,尽快掌握国际市场木薯产品贸易规则,以此促进中国木薯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和规章制度的改革,努力使中国木薯产业成为国际木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国内贸易的同时,积极发展国际贸易,应确定日益增长或具有扩大潜力的市场,这也是“全球木薯开发战略”的首要步骤。
充分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有关条款保护广西木薯出口的正当权益。应依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规定的在产品法规、标准、认证和检疫制度方面实行非歧视的原则和国民待遇,防止发达国家对广西木薯出口有意设置障碍以及实行双重标准。如果发达国家违反非歧视原则而对我们出口产品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我们可根据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所确定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抗辩,以突破发达国家的歧视性技术壁垒和维护本国利益。
      4、经营国际化。
      化解“分散”与“集中”的矛盾,多层次拓宽木薯产业经营渠道。通过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突破家庭分散经营的局限和区域壁垒,培植壮大一批规模实力强、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有效地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趋动性。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加工现代化,提高比较效益;借龙头企业的联动作用,延伸产业链;利用龙头企业的国际市场和销售网络,拓宽木薯产品的经营渠道。
      5、融资国际化。
     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在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和国内各种资金投资;同时,要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引进国际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有发展潜力的木薯产业企业与外资联合或以出售股权的形式获得国际资金融通和技术扶持;鼓励和支持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到国外上市,从国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等。
      6、企业国际化。
     (1)针对广西木薯加工企业分散、规模小的状况,要坚持"抓大放小"的方针,通过培植、引进、联合、重组,着力培育经济实力雄厚、市场竞争力强的大企业,淘汰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小企业,提高行业生产经营集中度和专业化协作水平,将若干个加工能力大、技术进步、管理到位的企业列为重点扶持企业,从政策资金、服务上予以帮助和支持,淘汰一大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废水处理不达标、争原料、能耗大的小企业。实现大型企业集团化、中小型企业特色化,以利于获取经济规模,培育创新能力,提高广西淀粉企业在国内外淀粉行业的竞争力。
     (2)企业要进入国际市场首先应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其次要制定一项国际化战略及其实施步骤。广西的木薯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应更多地考虑自己的比较优势问题,用自己的比较优势同国际上的企业的比较优势相结合,这样对提升企业品位及档次是极有意义的。
      7、生产技术国际化。
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资金和智力,积极推进木薯品种良种化、栽培规范化、经营规模化;大力发展木薯淀粉深加工,开发高科技含量和高附加值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木薯深加工产品。
      木薯企业要加快技术升级,根据国际市场的要求和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环保标准。产品开发要将环保性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争取以绿色产品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8、人才培养国际化。
      广西木薯产业要与世界接轨,实现国际化,关键是制度的接轨、管理水平的接轨,而人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尽快培养引进精通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熟悉国际经济法规、了解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具有分析计量、质量管理和质量认证知识和经验的人才。企业要了解和灵活运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善于利用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正当权益。
      (1)重视技术创新人才、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在政策和服务两方面加大力度,要以规模效益为激励,充分调动农民专业人才的建设积极性和创新性,形成基地育人才、人才促效益、效益激人才的良性互动。要让农民转变观念,学习和掌握当前木薯产业的先进生产技术,使其成为适应国际化需要的农村实用人才。
     (2)培植和扶持民营科技企业,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和产业化的生产经营的形成。
      9、产品质量标准国际化。
      加入WTO,融入了国际经济体系中,产品的质量成为竞争的核心之一。标准是质量监督的依据,因此,只有建立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木薯产业质量标准体系,使木薯产业生产全过程都有标准作为依据,真正做到用标准来组织生产,开拓和规范其市场,才能真正引导木薯产业的开发研究,拉动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才能应对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范围”、“市场准入”、“出口禁止与限制”等有关界定和承诺,提高木薯产业国际竞争力。
      要健全和完善我国木薯商品认证制度。我们应尽快熟悉世界贸易组织环境和法规体系,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国内木薯产业技术法规与标准体系和产品认证制度,从制度与技术方面构筑起技术壁垒防范体系。促使国内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力争使广西木薯企业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处于领先,尽快通过国际标准与质量认证,获得竞争优势及产品技术标准方面的发言权,促使外国减少对我国贸易出口歧视性的技术规定,打破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
      10、要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木薯产业生产秩序与标准的建立工作。
      政府与企业积极参与木薯国际化问题的讨论、谈判。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而在发展中国家中我国经济发展的实力与水平相对来说比较高,因此我国在木薯产业国际化中要以代言人的身份,代表发展中国家发言,充分发表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建立预警预报体系,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及时收集国内外有关热作的产业政策、生产、加工、保鲜、市场及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及时、准确、系统、权威的木薯产业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提供决策参考,达到调控木薯产业产品市场的目的;引导市场主体为保护合法权益,针对进口产品的倾销行为进行投拆和出口产品的反倾销指控应诉;研究绿色壁垒问题,研究新一轮WTO谈判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期谈判有关木薯产业方面的立场问题,为木薯产业产品开展国际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对国际木薯产业发展动态的研究,了解国际木薯产业生产、消费、市场、价格、贸易及贸易政策等的变化情况,并根据这些动态和变化制定、调整自己的发展政策,对于整个我国特别是广西木薯产业行业,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公司企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蒋升涌 广西计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副 组 长:
黄荣胜 广西计委高技术处长
陈世宁 广西计委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
成 员:
蒋升湖 桂林供销技工学校讲师
沈 瑜 广西计委经济研究所研究人员
宁 强 广西计委经济研究所地区经济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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