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近期,《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对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了解各垦区此项工作的情况,请报送你垦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1.垦区(省、地级农垦主管部门,农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设置情况。机构设置的依据、目的、标准,机构设置的形式(综合设站还是按业务分设)等,是否有机构编制、实际工作人员、经费保障等。
2.垦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运作机制、工作职责和承担的任务。重点是农场的农技推广机构的情况。
3.垦区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发挥作用的情况。重点也是农场的情况。
4.国发[2006]30号文件下发后,垦区在省里所做的工作,并请提出贯彻建议。
请于12月10日前将文字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我局农业处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统计表电子文本可在中国农垦信息网(www.farmchina.org.cn)下载。
E-mail:nkjnych@agri.gov.cn
传真:010-64192652
二ΟΟ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袁燕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