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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局扶贫工作

时间:2002-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次数:6321

1991年4月,国务委员陈俊生主持会议,研究扶持贫困国营农场发展问题。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农业部、农业银行和贫困地区贷方办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我部就扶持贫困农场问题做了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是,在新疆、黑龙江、云南、内蒙古、广西垦区存在一批贫困农场。造成贫困的原因是自然条件差、隶属关系多变、投入不足和负担过重。当时生产条件极差,连年亏损,职工生活十分困难,不安心在农场工作,影响边境的安定团结。   会议决定,"八五"其间,将以上五垦区中最困难的118个贫困农场纳入国家扶持计划(第二年又加入新疆农业厅5个农场,畜牧厅15个牧场,共达到138个贫困农场),具体工作由农业部负责。每年国家安排以工代赈和贴息贷款资金各1亿元。   "八五"结束后,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决定在"九五"时期,继续对边境五垦区138个贫困农场进行扶持,两种扶贫资金继续安排到2000年。   进入"十五"以来,国家没有正式文件批准继续对138个贫困农场进行扶持。但是,经过努力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2001年继续安排了扶贫资金,仍保持两种资金各1亿元的规模。   从目前看,我们每年争取国家临时安排扶贫资金的可能性是很大的(2002年的扶贫资金已经落实)。   十年来,作为全国农垦系统的管理部门,我局代表农业部认真履行了对农垦扶贫开发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扶贫开发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审定和下达;扶贫资金的争取和分配;建设项目和扶贫资金的管理;组织交流扶贫工作的经验;对扶贫工作提出各项指导性建议等,取得了明显成果。截止到2000年,贫困农场的生产和生活设施得到明显改变,主要作物产量得到成倍增长,年人均收入提高了1300多元,达到了1881元。   考虑到贫困农场的企业性质和我国加入WTO的临近,加上国家尚没有明确说法,这项工作肯定不会长久。我们已经完成了农垦"十五"扶贫开发规划,争取把工作进行到2005年或者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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