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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垦社会事业和农业保险情况调查的通知

时间:2008-11-27 作者: 来源:农业部 点击次数:5308

农办垦[2008]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推进农垦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和国有农场参加农业保险工作,并为建立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相适应的农垦社会保障制度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新体制争取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度全国农垦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农业保险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社会保障情况。2008年垦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基本情况,非职工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情况,困难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情况,垦区和农场当前在建立和完善以上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人人有保障的目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深化农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措施及政策建议。

    (二)教育卫生情况。2008年垦区教育和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垦区和农场当前在理顺教育卫生管理体制和投资渠道、加快分离企业办中小学和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相关政策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的措施及政策建议。

    (三)农业保险情况。2008年垦区参加农业保险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垦区和农场当前在推进农业保险、尤其是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措施及政策建议。

    为准确了解基本情况,请各垦区在按要求填报调查表的同时,就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农业保险分别准备文字材料。另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对2008年农业保险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调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请各垦区给予高度重视,尽快布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2008年全国农垦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表(共5张,见附件1)、2008年全国农垦教育卫生情况调查表(共6张,见附件2)、2008年全国农垦农业保险情况调查表(共2张,见附件3)、全国农垦社会事业纳入扩大内需政策情况调查表(共1张,见附件4)、全国农垦社会事业、农业保险分管部门联络表(共1张,见附件5),可直接从中国农垦信息网(www.farmchina.org.cn)上下载电子版。填表前请先详细阅读附带的文字说明,提供的情况和数据尽量做到准确详实,调查数据要注意保持和《中国农垦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及上年度上报数据的连续性。

    (三)根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需要,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标有“#”号的项目内容先行报送预计数;垦区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标有“#”号的项目内容报核准后的实际数)、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及文字材料(包括两家保险公司的总结报告)请于2009年2月20日前报至农垦局政策体改处。

    (四)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低保、救灾救济和户口等农垦社会事业管理职能已划归我部农垦局政策体改处承担。为便于上下沟通,请于11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附件5,即垦区负责各项工作的部门、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报至农垦局政策体改处。

    联系电话:010-59192667、59192691;

    传    真:010-59192659。

    E-mail: nkjzhfch@agri.gov.cn

    附件1:2008年全国农垦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2:2008年全国农垦教育卫生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3:2008年全国农垦农业保险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4:全国农垦社会事业纳入扩大内需政策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5:全国农垦社会事业、农业保险分管部门联络表.xls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文件下载: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垦社会事业和农业保险情况调查的通知.doc

责任编辑:袁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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